「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
預立離婚條件的婚前協議 by 談恩碩律師 ( 談律師的法律案內所(法律 • 東京 • 日常) ) 🗣 律師,我的未婚夫在交往期間有劈腿過,因為擔心,所以我想要麻煩您為我擬一個婚前協議,主要是要約定「萬一婚後我先生外遇,則無條件同意離婚」可以嗎? ❓有天,一位友人的友人向談...
一、前配偶以當事人長期在外地工作為由,向法院聲請終止當事人與養子女間收養關係。 二、本件鄭崇孝律師以當事人歷次返家與養子女間互動及出遊資料為基礎,配合法院家事調查官報告,指出並強調當事人與養子女間不僅互動自然,且情感依附關係緊密,養子女不僅接受當事人之親職身分,並會主動向當事人分享生...
緣委任人阿燕與被繼承人於民國48年間結婚並育有6子,惟被繼承人死後,阿燕迭向其子表示應儘快處理被繼承人之繼承權利義務關係,以免日後旁生更多枝節。惟因其部分子女恐係因不諳法律,故否定阿燕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權利,而主張應均分遺產........https://www.alicelaw.com.tw/c...
緣委任人小敏與阿武結婚,惟婚後沒過多久阿武就失業並常酗酒、酒後出惡言,甚至曾動手毆打小敏,一日阿武竟然就離家出走不願回家,阿武從沒負擔過家庭生活費,竟然要求要小敏給錢才願意辦離婚,小敏決定起訴請求法官判決離婚……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
原告與其妻於產下龍鳳胎後,感情日漸淡薄,嗣因生活習慣不同,時而發生口角爭執,甚至相互聲請保護令,經原告委託胡律師處理,胡律師提起家事訴訟後,積極協助雙方溝通,並取得共識,就離婚等事項均成立調解,使雙方雖因無緣而離婚,但兩名未成年子女仍持續獲得雙親之疼愛與照顧。 ☺胡世光律師 (阿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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