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小彤與小晨都是嘉義人,在幾年前與小晨達成協議離婚。 兩人婚姻間生的兒子小啾約定採共同監護方式行使親權,並交由小晨擔任主要照顧者。 會面交往的部分則是約定隨時都可以探視,小彤也會時常寄送或在探視時攜帶生活用品給小晨,供小啾日常生活所用。 ...
媽媽過世後,家庭會議約定兩名兒子各應取得遺產二分之一,並約定由大兒子負責辦理過戶,所有繼承人都簽下委託書交給大兒子辦理繼承事宜。惟事隔多年後,弟弟發現竟然早在母親重病期間,媽媽的不動產就已經被登記到哥哥名下,且有部分遺產已再被處分,氣急敗壞,但又顧慮父親尚在人間,不願傷害和諧,一拖就拖延了十八年.....
A女8年前與外籍男子成婚並產下一子,嗣兩人因個性不合協議離婚,並由A女負責其子之監護事宜,詎5年前迄今,A女前夫失聯且未依約支付扶養費用,A女為免其子對其身份認同產生混淆,至所委託胡律師協助改為A女之姓氏,經胡律師耐心傾聽A女訴求,整理相關事證向法院爭取改姓成功!
案件事實: A男與B女結婚後生有一女C,後來A男與B女離婚,約定小孩親權由B女單獨行使。然世事難料,B女後來因病去世,依照法律規定,小孩子的親權自然回歸給A男行使,戶政事務所亦通知A男前往變更登記。後A男請求B女的媽媽(即小孩子的外婆D)交付小孩子給A男,然D不僅不願交付C女,還對A...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這是阿雅的第二段婚姻,阿俊是阿雅的老公,兩人生下了一個女兒小祐(7歲)。 但從小祐出生起,阿俊就長期在外酗酒,成天早出晚歸,每天不是在喝酒就是再去喝酒的路上,並且也幾乎都沒有拿錢回家。 導致阿雅為了家庭的生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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