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
【民事-成功案例】車禍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 - 勝訴 原告騎乘機車遭被告客運駕駛從後方撞擊,致原告身體受傷,支出交通費用、看護費用、機車全毀、薪資損失、精神賠償等,於委任張維軒律師出庭提出證據及言詞攻防下,獲勝訴判決,取得令原告滿意的賠償金額。 判決可參考:https://www.go...
【家事調解成立 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免去後續法院訴訟周折往返】 談律師曾受任處理一件涉及「離婚、侵害配偶權、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親權)、子女扶養、侵害配偶權、離婚損害」等數個標的之家事案件,我的當事人是聲請人(若是訴訟,角色是原告),也是一位對子女充滿關愛的媽媽。 ...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小邱是一位事業女強人,名下有一間股份有限公司及豐富的現金存款,已過之命之年的他雖稱不上家萬貫,但確實會讓人有不想努力的衝動。 但「事業愛情難兩全」在事業上富有成就的他,老公卻是個渣男,所做過對不起小邱的行為更是罄竹難書,其中包括了...
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老公與小三發生外遇,經律師協助老婆○○○向小三請求賠償獲判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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