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
一、當事人曾借錢給朋友買車,但並沒有簽署借據,只有對話紀錄與匯款單,匯款單上也沒有我方當事人的姓名,甚至對方也否認這筆債務,而主張是當事人自願贈與。 二、經過高律師仔細研究後,決定先寄發存證信函給被告要求限期還款。被告並未理會,但也剛好落入我方的訴訟策略中。 三、高律師藉由存證信函與對話...
一、當事人與鄰居間經常因停車發生糾紛,某日鄰居竟持手機大聲叫囂,持續緊追當事人並作勢對當事人不利。 二、經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告,調閱住家附近監視器,主張對方已侵害我方當事人的名譽權、隱私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成功獲得法院判賠精神賠償。 三、如果您也正面臨跟鄰居間的衝突,不知道該如...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 案件經過: 小雅和阿翰在研究所就讀期間相識並墜入愛河。兩人交往時,阿翰很貼心又有責任感,讓當時的她相信,可以跟他可以一直走下去。研究所一畢業,她迫不及待地跟他結婚,深信這是自己這一生最正確的選擇,然而,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竟在短短的四年內變...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俊是一位很努力也愛孩子的父親,原本經營著一家餐廳。 但因為未受到疫情影響導致餐廳生意一落千丈,於是收起餐廳擔任全職外送員。 身為妻子的小瑄對此整日怨聲載道,於是帶著小孩跑回了娘家居住,並向小俊提出了離婚,同時對小俊的訊...
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