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母親過世,母親過世後,不動產遭其他繼承人偽造簽名,移轉至其他繼承人名下。 二、委任律師提起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告訴。
當事人陳○○於父親死亡前、後陸續提領父親帳戶款項數千萬元,遭姐姐提告偽造文書及侵占,經律師積極辯護獲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告訴人不服聲請再議,雖發回續查,但經律師積極辯護仍再獲不起訴處分。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事實經過】 小袁是原告美美之弟,母親死後,美美提告主張小袁有保管母親留下的金條跟金飾,應該列入遺產分配。小袁成為被告後非常緊張,透過朋友介紹來向葉律師求救。 【我方策略】 1、母親根本沒交金條給小袁保管。 2、美美...
繼承農地被佔有且非農用使用,律師協助取回並恢復 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89 【 事實經過 】 父親死後,小吳繼承一塊農地,報稅時才發現該農地被遠親占用而且租用第三人開工廠,農地已被鋪設水泥,被政府以非農用...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 事實經過 】 委任人小原之母親阿好因擔任保證人,阿好死亡後,小原及其他兄弟姊妹均因不知有此債務而未及時拋棄繼承,導致銀行前來討債時才發現已經繼承債務,但民法繼承篇施行法第1-3條通過,讓小原這種情形的繼承人只要在遺產範圍內繼承債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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