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一直在美國生活,其母親於110年5月29日在台灣過世,而他在110年5月29日就知道母親過世的消息,也同時成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他如果要拋棄繼承,必須要在 #110年8月28日前具狀向我國法院聲明拋棄繼承。 法律小知識:於 #知悉得為繼承之時 的 #三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的法院...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chotselaw/photos/a.177334199629802/1013654445997769/ #在美國的台灣人辦理拋棄繼承part2 當事人因為疫情及時間、成本考量,不能飛回台灣親自辦理拋棄繼承,雖然當事人在...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事實經過 小莉擔任父親生前的主要照顧者,食衣住行各方面的開銷所費不貲,在父親仙逝後亦先行墊付治喪期間的費用,不料其餘繼承人堅持平均分配父親留下的遺產,亦不願分擔治喪費用,甚至質疑小莉盜刻父親的印章、擅自動用父親的存款,小莉只...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 對造主張之事實 】 緣委任人被告與其他兄弟姐妹共七人於其父親死後,共同繼承其父親所遺留之多筆土地及建物,部份兄弟姐妹明知其父親所遺留之系爭土地與第三人賴先生存有糾紛。其後第三人賴先生對其被告及其他兄弟姐妹提告時,即有人主張...
壹、案例事實 一、社會上類似案例 不曉得各位有沒有看過這新聞「屏東一對姊妹領出亡父遺產,遭到親弟弟提告。」 可以參考這連結,閱讀內容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96068。 簡單而言,是一有對姊妹在父親過世後,將父親銀行的現金用來支付喪...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