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一直在美國生活,其母親於110年5月29日在台灣過世,而他在110年5月29日就知道母親過世的消息,也同時成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他如果要拋棄繼承,必須要在 #110年8月28日前具狀向我國法院聲明拋棄繼承。 法律小知識:於 #知悉得為繼承之時 的 #三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的法院...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3019631178189260 【 事實經過 】 小君與伯父共有A房屋,原為供祖父居住使用,小君則保有一房間專用,但小君居住於鄰戶可透過陽台直接相通二戶,每日照顧祖父起居。祖父死亡後,無人居住,仍由小君負責打掃維護...
原監護人即被繼承人過世後,因遺產有起訴主張權利之必要,律師協助聲請特別代理人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 事實經過 】 小豪是禁治產人,一直由母親所監護著,母親過世後小豪要向母親的債權人起訴確認債權不存在,但母親過世後,新監護人尚未選定,...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 事實經過 】 委任人小原之母親阿好因擔任保證人,阿好死亡後,小原及其他兄弟姊妹均因不知有此債務而未及時拋棄繼承,導致銀行前來討債時才發現已經繼承債務,但民法繼承篇施行法第1-3條通過,讓小原這種情形的繼承人只要在遺產範圍內繼承債務即可,...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 事實經過 】 小美與小花為姊妹,父親死後共同繼承一房地,房子目前由小花居住中,未給付租金,小美與小花早已不相往來。小美想把繼承的房地做處理。 【 我方策略 】 1、可請求小花遷出該房地。 2、可請求小花給付相當於租金的...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