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一直在美國生活,其母親於110年5月29日在台灣過世,而他在110年5月29日就知道母親過世的消息,也同時成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他如果要拋棄繼承,必須要在 #110年8月28日前具狀向我國法院聲明拋棄繼承。 法律小知識:於 #知悉得為繼承之時 的 #三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的法院...
一、當事人母親過世,母親過世後,不動產遭其他繼承人偽造簽名,移轉至其他繼承人名下。 二、委任律師提起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告訴。
律師協助排除母親之剩餘財產分配權及遺產分割權利,律師協助確認母親隱匿遺囑喪失繼承權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 事實經過 】 緣委任人小玲父親生前向小玲表示立有遺囑放置家中,小玲於父親死後請母親提出遺囑,母親表示不願意提出,並打算變賣房屋(疑似為大哥還債),...
一、當事人早年經商有成,養育多名子女,名下有多筆土地。大兒子原先承諾每月支付扶養費2萬元,換取當事人贈與名下數筆土地給他。然而,大兒子僅支付一期後便未再支付。 二、經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告,主張撤銷土地的贈與,並要求大兒子履行扶養費的約定,成功藉由調解程序,讓大兒子自願將土地返還登記給當事...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 事實經過 】 阿好跟阿弟繼承父親留下的違章建築房屋,該房屋是父親於民國47年向起造人阿偉買的,阿好、阿弟跟父親都以為阿偉有土地使用權,沒想到55年後竟然被告要拆屋還地,阿好雖然委任律師答辯,一審還是輸了,經過友人介紹找到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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