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陳○○於父親死亡前、後陸續提領父親帳戶款項數千萬元,遭姐姐提告偽造文書及侵占,經律師積極辯護獲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告訴人不服聲請再議,雖發回續查,但經律師積極辯護仍再獲不起訴處分。
女兒要求均分遺產,律師協助母親成功行使剩餘財產分配權利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 事實經過 】 緣委任人阿燕與被繼承人於民國48年間結婚並育有6子,惟被繼承人死後,阿燕迭向其子表示應儘快處理被繼承人之繼承權利義務關係,以免日後旁生更多枝節。惟因其...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 事實經過 】 小美與小花為姊妹,父親死後共同繼承一房地,房子目前由小花居住中,未給付租金,小美與小花早已不相往來。小美想把繼承的房地做處理。 【 我方策略 】 1、可請求小花遷出該房地。 2、可請求小花給付相當於租金的...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3019631178189260 【 事實經過 】 小君與伯父共有A房屋,原為供祖父居住使用,小君則保有一房間專用,但小君居住於鄰戶可透過陽台直接相通二戶,每日照顧祖父起居。祖父死亡後,無人居住,仍由小君負責打掃維護...
緣委任人小美等五姊妹,於某次家族會議時,被其母親小合及弟弟阿明以辦理贈與房地相關事宜,要求其等人提供印章及印鑑證明。孰料小合及阿明原先即欲將父親之遺產,於未經分割協議下,私下進行移轉過戶。其二人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行使偽造之私文書(偽造之分割協議)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委由不知情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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