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一直在美國生活,其母親於110年5月29日在台灣過世,而他在110年5月29日就知道母親過世的消息,也同時成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他如果要拋棄繼承,必須要在 #110年8月28日前具狀向我國法院聲明拋棄繼承。 法律小知識:於 #知悉得為繼承之時 的 #三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的法院...
(基於個資保護及案件保密,文中敘述的姓名及名稱皆為化名) 一、案件經過: 小珍與前夫小彥育有一子小松,因小彥突然過世,小珍接到前婆家電話才知道小彥過世,因為小彥本身有欠債,小珍擔心小松會繼承到小彥的債務,因此到法院為小松聲請拋棄繼承,但因爲小珍沒有準備拋棄繼承的資料,因此小松的拋棄繼承被法院...
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93 櫻兒為受監護宣告之人,其胞兄琛琛為經法院為其選定之監護人。櫻兒所繼承之土地與他人有糾紛 ,需做處分。 【法律規定】 按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監...
一、當事人母親過世,母親過世後,不動產遭其他繼承人偽造簽名,移轉至其他繼承人名下。 二、委任律師提起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告訴。
【 事實經過 】 梅梅的父親往生,留下許多遺產給包含梅梅在內的4位兄弟姊妹,但因為梅梅先前已受到監護宣告,由同為繼承人之一的大哥擔任監護人,恐有利害衝突,無法代理進行遺產分割。 【 聲請注意事項】 1. 特別代理人需與梅梅之間沒有利害衝突。 2. 分割需符合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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