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陳○○於父親死亡前、後陸續提領父親帳戶款項數千萬元,遭姐姐提告偽造文書及侵占,經律師積極辯護獲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告訴人不服聲請再議,雖發回續查,但經律師積極辯護仍再獲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一直在美國生活,其母親於110年5月29日在台灣過世,而他在110年5月29日就知道母親過世的消息,也同時成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他如果要拋棄繼承,必須要在 #110年8月28日前具狀向我國法院聲明拋棄繼承。 法律小知識:於 #知悉得為繼承之時 的 #三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的法院...
問題 甲與其妻乙婚姻關係中生有一子丙,另甲在與乙結婚前曾與女友生有一女丁,甲每月給付丁生活費直至其成年且從未否認丁為其女兒.丁現年21歲;甲死亡遺囑上將遺產1000萬全部給丙繼承,丁可作何主張? 解析 依題示,丁為甲之非婚生子女,但甲有扶養丁並承認丁為其女兒,故依民法第...
一、當事人母親過世,母親過世後,不動產遭其他繼承人偽造簽名,移轉至其他繼承人名下。 二、委任律師提起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告訴。
▲蘇狀師談繼承 有問題別忘了找蘇狀師 問題 甲與其妻乙婚姻關係中生有一子丙,另甲在與乙結婚前曾與女友生有一女丁,甲曾扶養丁並承認丁為其女兒,甲死亡遺囑上將遺產1000萬全部給丙繼承,丁可作何主張? 之前有網友問若乙死亡,丁可否繼承乙之財產?假設甲死亡時其繼承已辦妥且無争議,現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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