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遊戲公司)提告主張:被告自網路上購入安裝包,經營遊戲私服,並收受玩家贊助。認為被告的行為已侵害到由遊戲公司的著作權、商標權,涉犯著作權法與商標法。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主動聯絡遊戲公司,多次來回協商和解金,替客戶爭取到較低的和解金,使客戶成功與遊戲公司達成和解,並向檢察官聲請...
一、依照目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二項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在黃子佼案件發生後,法律規定有重大改變,刑責變得更重,也有更多人遭到偵辦。 三、高維志律師承辦過OO私房案...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黃是一位單純的大男孩,平時因為工作壓力大且生活煩悶,時常透過交友軟體與網友聊天,某天在網路上認識女網友小嫚,小嫚自稱有一位朋友小珊在做投資,讓小黃去跟小珊聯絡了解詳情。 小珊邀請小黃入股一起賺錢,以「比特幣、黃金、美金」等...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毒、#毒品、#三級毒品、#釣魚偵查、#未遂、#供出上游、#減刑、#誘捕偵查。 (三)販賣第三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為最輕7年以上之重罪。 二、案例事實 檢察官起訴被告販賣第三級毒品...
【案例事實】 委任人阿發與小潔是父女關係,阿發原係A公司負責人,至民國95年5月間改由伊之胞弟阿貴擔任之,而小潔則仍於A公司之財務部門任職。阿貴認為阿發未經渠之同意即叫小潔使用公司印章簽發四張支票,用來支付阿發互助會會款之用云云,進而對阿發與小潔提出相關告訴。........http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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