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告訴人稱被告侵入其住家,持槍逼其簽本票,涉犯侵入住宅罪及恐嚇取財罪,並依此對被告提起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當時確係經告訴人默示同意,由告訴人開門後一齊進入其住處,並非「無故」進入住處,且實際上,告訴人於被告進入其住處之期間,亦未明示反對被告不得進...
告訴人配偶騎乘腳踏車上路,遭被告即公車司機駕車不慎撞擊致死,告訴人原本未委託律師處理,案件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後,告訴人至本所委託胡律師撰寫再議狀,經胡律師詳細檢閱告訴人現有證據,並思考再議理由,撰寫再議聲請狀,成功獲高檢署認同,撤銷原不起訴處分,發回桃園地檢署續行偵查。 ...
一、案由 告訴人指稱被告於LINE群組中指稱告訴人為詐騙集團,並依此提起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告訴人於LINE群組中多次變更名稱,且無故將群組中之成員退出群組,經詢問原因均已讀不回,被告係擔憂告訴人可能遭駭,始於群組表示告訴人帳戶可能有駭客入侵,其用意係基於擔...
一、案由 移送意旨以被告帳戶列為警示帳戶,認被告涉犯詐欺、洗錢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被告因有資金上之需求,依網路上看到小額借款廣告之訊息,加該小額借款之承辦人A之LINE,又,依被告與該承辦人A之LINE對話紀錄、及寄貨單等資料,可證被告以L...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恐嚇、#妨害自由、#心生畏懼。 (三)此案於開庭前1週委任,於開庭前3天完成書狀撰寫,於開庭時遞狀並當庭辯護,於開庭後大約1個多月取得不起訴處分。 二、案例事實 告訴人主張被告所為系爭言論令其心生畏懼,並依此提起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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