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與告訴人曾交往多年,嗣分手後,告訴人心有不甘,竟對被告提出盜刷信用卡之詐欺告訴,經胡律師詳細傾聽被告對案情之敘述,並整理對被告有利之事證,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某甲因一時誤交損友,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經諮詢胡律師後,由胡律師協助撰寫戒癮治療聲請狀,並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免去觀察、勒戒與家人分離之苦!~ (細節可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謝謝~)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妨害性自主、#違反意願、#不起訴、#補強證據、#即時報案。 妨害性自主案件的主要攻防重點,通常為: 1.告訴人有無第一時間報警。 2.告訴人前後陳述有無矛盾。 3.告訴人和被告有無債務糾紛。 4.告訴人的陳述有無補強證據。 5...
一、案由 告訴人主張被告竊取其車輛之車門及輪胎,以被告涉嫌竊盜為由提出告訴。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按,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173號刑事判決要旨:[…被告既誤認系爭腳踏車係他人所丟棄之廢棄物,則被告雖在客觀上符合未經他人同意便竊取他人動產之構成要件,但在主...
當事人因為任職深夜打工清潔工作,上網尋求偏門賺錢方式,遭到詐騙集團騙取其信用卡以及銀行帳戶,以包裹方式寄出,後續立即發現帳戶遭凍結,以及多名被害人向警察局提出告訴,按經警方詢問後送地檢署偵查,經辯護過後,最終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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