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相關案例分享
[家事-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勝訴]-梁律師勝訴案例精選55

一、案由 原審認定A和原告之DNA鑑定有血緣關係,且A亦有撫育原告之行為,依此判決確認A與原告有親子關係,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二、本律師協助原告(即被上訴人)主張如下: (一)按,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民法第1065條第1 項定有明文。又...

詐欺取財案件,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被告因信任男友說詞,將其帳戶借予其男友使用,嗣該帳戶為其男友持以作為網路交易之匯款帳戶,因被害人遲未收到所購買之商品,遂對被告提起詐欺取財告訴,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案件經過之敘述並確認細節,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陳述辯護要旨,並撰寫答辯狀,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有豐富實務經驗,專業、專心、...

▲蘇狀師談偵查中羈押程序

▲蘇狀師談偵查中羈押程序 這幾年常受任或由法院指定為偵查中羈押程序之辯護人。何謂偵查中之羈押程序?被告在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或101條之1各款情形之一,而有羈押之必要者,檢察官可敘明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 此時,法院即應開庭審理是否羈押(當然不是馬上開庭審理,...

最輕本刑6個月以上之加重竊盜等罪,雖告訴人均未出面,仍向法官

被告因求貼補家用,持大型剪刀進入工地竊取鋼筋,另徒手竊取鋼筋1次,復撿拾路邊廢棄車牌,持往資源回收場變賣等行為,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嗣被告委託胡律師後,經胡律師詳細研讀卷證,並向法官極力爭取,於告訴人不願出面談和解之情況下,仍向法官爭取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使被告免去牢獄之災。

未曾謀面的包裹卻被調查局函送涉嫌運毒 免受檢察官偵訊即獲不起

未曾謀面的包裹卻被調查局函送涉嫌運毒 免受檢察官偵訊即獲不起訴處分(葉鞠萱律師案例分享) 【 事實經過  】 調查局106年9月在桃園國際機場航郵中心查獲藏有二級毒品之包裹1件,寄件地址登載為「臺北市Y大樓2樓」、收件人「May」,調查局認為瑤瑤在不詳網站訂購二級毒品後提供收件地址等資訊給不知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