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與A女為男女朋友關係,後來兩人分手,經A女對被告提出妨害性自主等告訴,由胡律師協助,一審法院判決部分有罪、部分無罪,檢察官認有罪部分過輕、無罪部分無理由,均提起上訴,被告再次委任胡律師辯護,經胡律師詳細研讀卷證並積極主張有利事證,獲高等法院認同,駁回檢察官之上訴。
【案例事實】 委任人阿發與小潔是父女關係,阿發原係A公司負責人,至民國95年5月間改由伊之胞弟阿貴擔任之,而小潔則仍於A公司之財務部門任職。阿貴認為阿發未經渠之同意即叫小潔使用公司印章簽發四張支票,用來支付阿發互助會會款之用云云,進而對阿發與小潔提出相關告訴。........https://w...
甲與乙前為男女朋友關係,嗣兩人因故分手後,乙提告甲以詐術要求乙贈與錢財,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經胡律師仔細聆聽甲關於事實方面之陳述,整理相關事證,並分析檢察官開庭可能詢問之問題,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親自辦理,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派出所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卓是一名火爆浪子,時常做得比想的還快,因此也因為心直口快的說話方式得罪許多人。 某一天小卓家附近在辦活動,現場雖有義交進行管制,但交通亂象仍然持續存在,義交也明顯有點控制不住場面。 於是小卓打電話到芋泥派出...
一、案由 移送意旨認被告涉犯逃漏稅捐、業務侵占、背信: (一)被告朋友未於公司上班,卻領取公司薪資,且被告將薪資挪一部分充做朋友薪資,逃漏稅捐。 (二)被告將公司專利登記在朋友名下。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該薪資均為被告所有,並無造成公司之損害,且被告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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