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民事案件。 #保護令、#通常保護令、#勝訴 二、📜案例事實📜 聲請人以相對人對其騷擾為由,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三、💪本律師代理相對人答辯如下💪 按,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3 年度家護字第 500 號民事裁定要旨:「…我國家庭暴力防治...
一、案由 告訴人主張,被告將其所有之系爭房屋款據為己有,涉犯侵占、背信罪,且被告又出言恐嚇告訴人,亦涉犯恐嚇罪。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告訴人既無從證明系爭房屋為其所有,則被告身為系爭房屋之所有權人,依法當有權收取系爭房屋之買賣價款,告訴人稱被告收取買賣價款涉犯侵占、背...
因第三者感情糾紛衍生出恐嚇危安罪,經陳律師向檢察官說明本案不具備構成要件事實後,獲不起訴處分,免背負前科
被告因求貼補家用,持大型剪刀進入工地竊取鋼筋,另徒手竊取鋼筋1次,復撿拾路邊廢棄車牌,持往資源回收場變賣等行為,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嗣被告委託胡律師後,經胡律師詳細研讀卷證,並向法官極力爭取,於告訴人不願出面談和解之情況下,仍向法官爭取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使被告免去牢獄之災。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妨害性自主、#主觀知悉、#不起訴、#刑法第227條。 二、📜案例事實📜 告訴人以被告對其性交涉犯刑法第227條為由,提起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1.按,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126號刑事...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