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頂替、#車禍、#緩起訴 二、📜案例事實📜 被告搭乘朋友駕駛車輛,並於車禍後和其朋友交換位子,向警方稱該車輛為其所駕駛,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上開頂替情事,函送地檢署偵辦。 三、💪本律師協助被告辯護如下💪 (...
一、案由 二審法院以被告供述、證人證述及共同被告自白等相關證據,認定被告成立加重詐欺。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上訴三審主張如下: (一)共同被告之自白需有其他補強證據足資補強其可信性。 (二)證人證述之內容為轉述共同被告之自白,性質為累積證據,不具補強證據適格。 (三)...
一、案由 原告以完成被告之委任為由,起訴請求被告給付委任報酬近千萬元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如下: (一)系爭土地於總登記完成後,被告於後續之會員大會會議紀錄,亦紀載原告已完成委任業務,請全體會員給予高度肯定等情,若原告未完成系爭土地委任事務,被告豈會感謝原告,更邀請原告成為其會員...
一、當事人於賣場消費時,因貪小便宜,將部分商品放入包包內,未結帳即離開賣場。事後遭賣場人員調閱監視器報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成功與賣場達成和解,並撰寫和解書與答辯狀。主張被告並無前科,僅因一時貪念情急失慮,嗣後已跟賣場達成和解,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 三、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
一、案由 告訴人主張被告未經同意,即私下拿告訴人商號之大小章,將告訴人商號之負責人由告訴人變更為被告,並依此對被告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提出告訴人與被告的LINE對話紀錄,證明告訴人於商號變更名義人之前,有請求被告幫忙接手商號負責人之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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