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陳群翔 律師

106臺檢證字第14090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台語、客家語、日文

專業領域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

服務

1.訴訟委任
2.法律顧問
3.訴訟書狀撰寫
4.法律契約撰擬
5.法律意見分析
6.陪同警詢偵訊
7.法律專題演講
8.法律相關問題處理

資格背景

1.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碩士
2.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委員
3.法律扶助基金會警詢陪偵律師
4.彰化縣員林市果菜市場法律顧問
5.彰化縣員林市南平社區發展協會中心法律顧問
6.彰化縣員林市民眾服務社諮詢律師

發表著作

1.「刑法第二十三條但書規定之刪廢論-自不法意識內涵之新構成出發」碩士論文
2.以傷害未遂思辨刑法第281條存在正當性,中國文化大學102學年度刑事法師生論壇文章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27
  • 回覆次數 244
  • 總諮詢案件 224
其他專長領域
遺產.繼承.贈與 債務糾紛 勞動問題 刑事犯罪 婚姻.監護.家事 車禍事故

註冊於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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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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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舉辦活動個資的使用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可否繼續保存所蒐集的個人資料,需視您們當初蒐集個資的目的是否成就而定,如蒐集目的已達到,目前已無繼續使用個資的情形,當應主動刪除。 以上回答盼能解決您的困惑,若有進一步需要詢問的地方,再歡迎來信預約諮詢,感謝!
    2020/03/20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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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當人頭帳 詐欺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若您對目前的現況感到不滿覺得被冤枉,無論您收到的是法院簡易判決書還是檢察官的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書,因都有救濟期間問題,時間非常急迫! 建議您應為了捍衛自己的權益,盡早委任信任的律師協助處理,找到律師後再好好詳談如何處理您的案子,以避免日後無法救濟洗刷冤屈,若有這方面的需求,也歡迎來信預約,敬祝順心!
    2020/03/20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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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寵物造成我的物品毀損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若室友的貓若有造成您們身體或財產上損害,在室友未能舉證證明自己沒有疏於照顧防範的情形下,您們都能依照民法第190條規定向他請求物品毀損的損失唷! 敬祝順心,並祝能跟室友圓滿解決!
    2020/03/1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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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賠償的問題

    您好,若和解談不攏,則就車禍所生之賠償問題,首先須先判定肇事原因之責任歸屬。此部份則需先釐清客觀情形與路權問題,聽您描述,無法一概定論。 有報警的話,建議可以在事故發生30天後,向警方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若對結果不滿,有需要亦可以直接向當地縣市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進而了解雙方可能需負擔的肇事責任。當然若有監視器錄影畫面更好。 以上回答盼有解決您的問題,若有進一步需要律師協助您案子求償的需求,歡迎來信預約諮詢,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2020/03/1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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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倒車

    您好,肇事原因之責任歸屬問題,主要需先釐清客觀情形與路權問題,聽您描述,無法一概定論。 有報警的話,建議可以在事故發生30天後,向警方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若對結果不滿,有需要亦可以直接向當地縣市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進而了解雙方可能需負擔的肇事責任。當然若有監視器錄影畫面更好,上述方法都可以解決雙方說法不一致之情。 以上回答盼有解決您的問題,若有進一步律師協助的需求,也歡迎來信預約諮詢,感謝!
    2020/03/19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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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保險以及抵銷賠償事宜

    您好,依您所述情形,按照保險法第53條、第94條規定與保險目的乃損失填補原則之精神下,無法再向保險公司請求抵銷金額之部分,以上回答供您參考,若需要詳細論述說明,歡迎來信預約諮詢詢問,感謝!
    2020/03/19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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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誤當詐騙集團車手

    您好,您姊姊所涉犯行為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實務上起訴定罪的機率很高,但並非完全無爭辯不起訴無罪的空間,本人有處理過爭取不起訴的經驗,建議委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至於若只想爭取緩起訴或減輕罪責,則認罪和解有助於您爭取緩起訴,建議可以先行向凍結之銀行帳戶申請存款交易明細,以確認可能需要和解的金額為何,再做進一步盤算。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建議委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才能解決您現在的困境,若有此方面的需求,歡迎來信預約諮詢,盼有為您服務的機會,感謝!
    2020/03/19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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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吿人偷竊已在警局做完筆錄

    您好,若案件已到地檢署,可以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與告訴事情,詢問訴訟輔導科您案件的承辦股別;若尚未到地檢署,或許能向承辦警局詢問相關進度,敬祝順心!
    2020/03/1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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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職災,雇主應付醫療費與薪資,計算方式與項目

    您好,您的問題簡易回答如下: 1.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您應按員工原領工資數額予以全數補償;但若有已從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商業保險由您支付補償者,您得予以抵充扣除。 2.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員工醫療之必要費用需全數由您負擔;但若有已從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商業保險由您支付補償者,您得予以抵充扣除。 3.採用變形工時,依照勞基法第30條、第30-1條規定,須為勞動部指定之行業,否則即屬違法。縱使為指定之行業,仍需視實際工作時數安排而論,單從您的描述無法直接判斷為合法。 4.除非您們對於員工的職災有過失情形,或是職災發生當下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採取必要之搶救並作成紀錄而通報者,始會有相關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 5.回答問題如同第1題與第2題,雇主應支付員工的原領工資與醫療費用,但這些費用若員工已從勞工保險金獲得補償,雇主可以不用再給付,僅需補償所剩差額即可。若有擔憂未來衍生爭議的疑慮,建議可以簽妥協議書。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但實際個案情形應如何處理,建議委請信任的律師進行諮詢,另也可考慮聘請專業的律師擔任公司法律顧問,以確保公司之權益,若有需要歡迎來信預約諮詢,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2020/03/1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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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還有救嗎

    您好,依您簡述情形與現今實務處理情況,您所為之行為,恐涉嫌詐欺罪與洗錢防制法等罪,且起訴定罪的機率很高。但也並非完全沒有機會獲得不起訴處分,此就像生重病一樣,盡早找專業人士治療,痊癒機率就大增。 至於您的案件是否還有救,需具體個案了解您的狀況與證據才有辦法判斷,建議盡早委任專業信任的律師協助處理,若有這方面的需求,歡迎來信預約諮詢,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2020/03/19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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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下請人翻譯文章算違法嗎

    您好,翻譯他人著作屬於著作權法所規定的改作行為,原則上應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但在合理使用之情形下,也得不必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而自行翻譯他人著作。 依照您所述情形,按著作權法第63條、第52條、第65條規定,應屬合理使用範圍,自行翻譯而供閱讀研究使用,應不會有違反著作權法等情。但實際情形是否如此,若有疑慮仍建議與律師預約諮詢。 以上回答盼有解決您的問題,敬祝順心!
    2020/03/1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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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惡意棄單

    您好,您的問題須視是否有適用消保法而定。 若雙方交易關係有適用消保法,則對方下單後表示取消購買而不取貨,乃消保法第19條與消保法施行細則第18條所賦予的權利,若硬要提告,恐怕告不成。 但若您們雙方交易關係沒有適用消保法,則對於契約成立而對方拒絕受領之行為,恐有債務不履行等情,可依約請求對方賠償契約未能依約履行的損害。 至於對方棄標行為是否為惡意,而可以請求民事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或提告刑事毀損債權,除非對方有屢次棄標之舉,否則應難成立。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若有律師協助的地方,再歡迎來信預約諮詢,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2020/03/19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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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網路上FB肖像權及毀謗

    您好,您朋友教唆他人於網路上辱罵別人,恐已涉嫌刑法公然侮辱罪。 而依照刑法第4條規定,因您朋友是在台灣教唆他人犯罪,該犯罪的行為是在台灣發生,縱使對方是在菲律賓看到罵他的貼文,您朋友的行為仍有我國刑法的適用,若對方向我國地檢署提告,您朋友仍要承擔刑法第309條之刑事責任;且另有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然而,該條罪名為告訴乃論罪,可因對方知悉起六個月內不提告而沒有刑事責任部分的問題,但相關民事賠償仍須透過和解解決,建議及早處理或委由律師協助幫忙。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至於實際個案如何為之,建議整理相關資訊與律師預約諮詢,敬祝順心,若有這方面需求也歡迎來信預約,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2020/03/19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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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面因某些因素無法營業

    您好,若您承租的店面,因為可責怪房東的原因而導致您無法繼續使用店面的話,原則上可依約向房東請求租約期間內未能使用的損失唷,但並不包括營業損失部分。 至於實際個案上是否能主張要求房東賠償,以及賠償的範圍是否有擴及到營業損失,仍須視【該影響無法使用的因素為何】以及【雙方契約內容】而定,建議整理相關資訊委由律師協助處理,讓律師為您進一步分析判斷,若有此部分的需求,也歡迎來信預約諮詢唷,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2020/03/1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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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吿人偷竊已在警局做完筆錄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屆時可以向地檢署、法院承辦書記官表示書狀信件通知都往通訊地送達唷,到時再陳報修改即可,不用擔心,敬祝順心!
    2020/03/19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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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0 觀看
    買賣房屋時遭人惡意假扣押 導致無法交屋

    您好,從您的簡述中無法完全知悉案情的狀況,所以無法完整分析案情該如何處理,依照目前的現況,建議您盡早委請信任的律師協助處理,以利快速幫您聲請撤銷假扣押假處分等事,並同時處理訴訟上之糾紛,敬祝順心! 若有需要歡迎來信預約諮詢,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2020/03/18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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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觀看
    機車被貼非本大樓住戶請勿在此停車

    您好,您的問題簡易回答如下: 1.是否違規無法單從敘述而認定,可能需實際考察或是由照片中判斷才能分析,建議可以整理相關資訊供律師判斷。 2.按照法院實務見解,初步判定不會有恐嚇罪等問題(但如果說是要砸你車,可能就有),不過若屆時有受損仍可依法請求民事賠償。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謝謝
    2020/03/18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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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家已匯款,賣家不寄貨也不退款

    您好,先回答買菸有沒有罪這個部分,按照菸酒管理法等相關規定,買菸者不會成立任何罪名也沒有任何法律責任,但賣菸者會有菸酒管理法第30條規定的情形,依照菸酒管理法第55條規定,可處一萬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您說如何處理比較妥當,依民法相關規定,您可以向其要求返還匯款的買賣價金,但訴訟絕對是最不利的方式,畢竟要投入的時間跟金錢都對您不划算,建議可以委任律師協助發律師函或是直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解決。 若有需要協助的地方,在歡迎來信預約諮詢,盼有機會能您服務,感謝!
    2020/03/18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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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親不認孩子

    您好,除了依照民法規定可由您或您的兒女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訟外,也可以觀察懷孕期間生父有無特別關心您、照顧胎兒的情形,如此也可等同生父已承認小孩的存在。 此外,也可以在合法的方式下,透過壓力讓生父承認,建議相關處理方式可以委請信任的律師處理,有此部分的需求,也歡迎來信預約諮詢,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敬祝順心,感謝!
    2020/03/1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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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刪除網路會員,該公司要求出示身表示刪除後仍有權保留個資?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照對方所主張情形,參相關法規內容即個資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一、有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二、有理由足認刪除將侵害當事人值得保護之利益。三、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事由。」主張係屬合理,您的問題解決方式,大致上可以朝下面幾種層次逐步分析: 1.當初您們簽訂的契約條款中,是否有記載【契約結束後一段期間內,網路公司仍可以保留您的個資】。如果有的話,對方公司的主張似為合法。若認為相關條款或簽約時有違法之問題,建議提供契約與會員條款供律師審閱分析。 2.若當初簽訂契約沒有上述條款,則須視您們的契約性質,來檢視看看政府法規有無特別規定需要保留一段期間,此部分若有需要,請提供契約內容並洽詢律師協助處理,以利進一步為您分析判斷。 3.若契約、政府法令都沒有明定,那須看對方於契約結束後,持續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是否與當初您提供個人資料的目的有所關聯(例如您當初是為了玩遊戲而提供個人資料辦會員,那後續處理您遊戲腳色消除時,需否需要您的個人資料,若需要則為出於業務需要;若為否則屬不需要),如此才能判斷網路公司持續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有無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但書。 4.建議可以請求對方陳述明確指出【因業務需要而使用您個人資料的情形】,若無法明確指出或是所述情形與當初您提供個資的目的並無關聯,那對方不刪除即屬違法。 以上建議供您參考,大體上無其他法律可以抵制,就是如何解釋運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但書、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1條的問題,有法律需求協助的地方,也歡迎來信預約諮詢,由律師為您主張權益發聲,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2020/03/17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