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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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1婚姻.監護.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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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2債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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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3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屏東
服務
陪同偵訊,陪同警詢。 代撰書狀。 訴訟紛爭解決。 契約審議。
資格背景
陳俊男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前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基隆、桃園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法律諮詢律師 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 知名公職補習班刑事法講師 東吳大學刑事法學碩士
發表著作
刑事訴訟法文章速覽,讀享數位文化。 犯罪學體系建構,讀享數位文化。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55
- 回覆次數 850
- 總諮詢案件 833
其他專長領域
網路新創 不動產.土地 車禍事故 勞動問題 企業商務 遺產.繼承.贈與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智慧財產 醫療事故 消費糾紛 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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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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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1746 觀看併購他公司股東之股權,意向書及合約的簽約方應為股東還是公司?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由於是向甲乙兩人購買股份,因此簽約對象會是甲、乙兩人。 至於同意盡職調查和保密義務等內容,都可以透過加到契約中。 視個案情況相關條款也可以設計成像是同意完成盡職調查後才移轉股份給付價金之類的。 以上供參考。2020/03/11 10:50 -
5 回覆1581 觀看性侵
您好: 很遺憾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實務上,假借神鬼之說使人心生畏怖而與之發生性行為,已有被認定是犯強制性交罪的案例。 為提起刑事告訴,您可將手上所有相關證據資料蒐集齊全,與本所聯絡約定時間面談,為您女友評估與說明後續訴訟方向。2020/03/04 01:53 -
6 回覆1597 觀看老公外遇 爭取賠償離婚
您好: 無論後續要用什麼樣的方式進行離婚訴求,外遇的相關證據要先蒐集好。 至於離婚的部分,可試著先協議離婚,如果協議不成,則可聲請裁判離婚。 至於求償的部分,則可主張民事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2020/03/02 20:22 -
4 回覆1479 觀看宗教詐騙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關於您的案件,應區分民刑事兩部分處理。 1、刑事部分,提告刑法詐欺罪。依照您的描述,雖然神鬼之說無法辯認真偽,但至少對方向您表示要替您辦法事,結果卻消失無蹤,這部分就有機會可以主張對方確實有施用詐術的行為。而關於刑事部分,除了如果另行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所生訴訟費用外,不需另繳訴訟費用。 2、民事的部分(拿回錢),則可主張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而提出民事訴訟,則需繳交裁判費(以您所描述案件觀之,應該約新台幣幾千元)。 建議先提出刑事,除了對民事有一定程度幫助外。待刑事起訴後,也可考慮使用附帶民事訴訟程序,可省卻裁判費的訴訟成本支出。 以上,供參考。2020/03/01 01:11 -
4 回覆3306 觀看2020/02/24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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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覆1091 觀看承攬合約未給付工資、公司涉嫌詐欺、偽造文書、債務不履行
您好: 依照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您可於刑事案件起訴後,以訴狀表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您所提到相關偵查中資料,可於審判中透過閱卷取得,以作為訴訟進行之用。而案件進度,原則上法院都會通知開庭,有時也可與承辦股書記官聯絡詢問看看。 至於欲同時進行民事訴訟,提告流程、方向、追溯期及律師費用這需要對您個案的完整背景事實及證據釐清後才能為您評估適切的訴訟方針與費用,建議您可來電約定時間並攜帶所有相關證據來所面談。 以上,供參考。2020/02/19 16:41 -
3 回覆1986 觀看想問蒐證方式不恰當問題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關於您所提的問題,應分做二部分: 1、B對A:若確實有抄襲事宜,可提起侵害著作權訴訟。則您所稱「非法」取得之證據,在這案件中,就是「能否做為證據使用」的問題,不影響訴訟提起本身。 2、A對B:涉及到您所描述的非法取得講義是用什麼樣的方式取得,有可能涉及竊盜、妨害電腦使用罪,但須視個案情況而有不同,也有可能不會成立犯罪。2020/02/19 16:30 -
3 回覆1862 觀看被告偽造文書收到地檢署傳票,該如何處理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雖然真的沒有做,一般而言不用太擔心。但常見一般民眾在偵查過程中因為緊張壓力或對法律的不理解,導致說了些似是而非,或招檢警誤會,有害案情釐清的內容,因此讓案件走向不利。 建議還是盡快與律師約詢,瞭解相關法律程序與所涉罪名還有當時在警方面前說的內容,可以的話建議委請律師陪同出席偵查。2020/02/18 01:53 -
4 回覆1736 觀看調解完但是法院因內容模糊駁回,對方還能訴訟下去嗎?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調解不成立,就是回到訴訟。 2、依照民事訴訟法第422條規定:「調解程序中,調解委員或法官所為之勸導及當事人所為之陳述或讓步,於調解不成立後之本案訴訟,不得採為裁判之基礎。」所以原則上調解不成立,則過程中的相關條件與陳述是不能作為日後訴訟證據之用的。2020/02/17 20:33 -
1 回覆849 觀看2020/02/13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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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覆1737 觀看詢問有關父親讓土地給別人全權處理的問題
您好, 如要與對方合作,彼此互信,建議在一開始的契約(不管是合作還是委託)就要謹慎撰寫,最好將所希望的雙方權利、義務以及條件與專業律師諮詢後,代為擬撰,以避免將來發生更多爭議,而造成不必要的巨大損失。2020/02/13 01:41 -
2 回覆1236 觀看我們是設計公司,想要用儲值點數的方式,來進行設計服務的支付
您好: 建議您可直接與本所約定時間諮詢,了解您的需求與預計經營模式後,為您評估法律風險與量身設計相關契約條款,以避免單純網路溝通會有所欠缺。2020/02/11 14:32 -
3 回覆1193 觀看最低服務年限內非自願離職
您好: 依照您的描述,主要可爭論者有二, 1、系爭契約的最低服務年限條款是否有效?(需審視契約完整規定) 2、即便有效,關於違約金的部分,也限於違約者具有可歸責的事由為必要。因此最低服務年限條款對於非自願離職的情形不具拘束力,不需支付雇主違約金。 以上供參。2020/02/06 13:43 -
7 回覆1085 觀看離婚 要子女監護
您好: 關於子女親權的分配認定並不會只以雙方財產收入作為唯一判斷標準。例如,在實務上對您比較有利的評估,可能會是幼子從母原則。但這也並非唯一標準,法院仍會斟酌兩造同住時之照顧子女情形,同時基於子女最佳利益之考量,採酌其他親權認定之判斷因素。 具體的應訴對策,還需個案討論後認定。 以上供參考。2020/02/04 15:49 -
2 回覆1171 觀看不讓員工離職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因為您到職未滿三個月,無預告期間規定的適用,所以只要向雇主表示要離職之意思即生效力,毋庸得雇主同意。 但為避免不必要爭議,建議您仍可向雇主表示可配合辦理相關交接或離職程序。2020/02/04 15:31 -
1 回覆1243 觀看2020/02/03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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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覆1893 觀看被打 被搶奪手機 手機被毀損 跟被限制行動報案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很遺憾您遇到這樣的事情。 依照您的描述,對方可能涉及刑法傷害、毀損及妨害行動自由等罪行。 至於您所述反擊之舉動,可以主張是為正當防衛,阻卻違法(不成立犯罪)。 以上,僅就法律觀念說明供參考,但具體案件發展仍須視個案而定。2020/01/30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