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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男 律師

107臺檢證字第14458號
  • 性別:
  • 年齡: 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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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
    債務糾紛
  • 專業領域3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屏東

服務

陪同偵訊,陪同警詢。
代撰書狀。
訴訟紛爭解決。
契約審議。

資格背景

陳俊男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前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基隆、桃園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法律諮詢律師
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
知名公職補習班刑事法講師
東吳大學刑事法學碩士

發表著作

刑事訴訟法文章速覽,讀享數位文化。
犯罪學體系建構,讀享數位文化。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55
  • 回覆次數 850
  • 總諮詢案件 833
其他專長領域
車禍事故 企業商務 勞動問題 消費糾紛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網路新創 毒品案件 智慧財產 醫療事故 遺產.繼承.贈與 不動產.土地

註冊於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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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55 觀看
    公訴不受理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關於1、完整應該這麼說,不受理的是檢察官追加的部分,至於原先被告的其他詐欺案件仍會有實體審理,只有這次被判決不受理(就是追加的部分)的相關犯罪事實不會被實體審理。 關於2、是由檢察官上訴,但告訴人這邊可以具狀促請檢察官上訴。
    2019/11/18 04:26
  • 3 回覆
    1399 觀看
    公司欠款
    感謝律師回答

    這種情況,連支付命令可能都太慢, 如果催告過的話,趕緊直接聲請假扣押並在一定時間內起訴。
    2019/11/17 22:53
  • 4 回覆
    2222 觀看
    使用二級毒品,十幾年前有前科,想申請戒癮治療緩起訴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是向檢察官聲請。關於您所說的前科資料,確實會做為檢察官考量因子之一,但您仍可聲請。依照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第2條第2項第1款之規定: 「被告有下列情事之一時,不適合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但無礙其完成戒癮治療之期程者,不在此限:一、緩起訴處分前,因故意犯他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判決有罪確定。」 因此,檢察官有一定裁量權限。至於理由的部分,雖然單親、經濟等家庭因素雖是實務上常見的理由,但其實未必有用,重點仍是在於您是否「確實願意接受並完成戒癮治療」。 建議與專業律師諮詢,瞭解案情後協助撰寫聲請狀。
    2019/11/15 05:39
  • 6 回覆
    1140 觀看
    臉書帳號

    刑法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2019/11/14 02:19
  • 5 回覆
    2523 觀看
    土地過戶10幾年被告侵占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這樣的案件必需要釐清事件發生經過,以及梳理整理相關證據,僅以您目前表面論述,是無法提供具體建議的,建議將所有資料備齊後,來所諮詢,以為您謀定後續訴訟策略。 2、誣告罪或許有可主張的機會,但建議可先處理眼前被告的案件,先有初步結果後,再評估是否提起。
    2019/11/13 16:27
  • 3 回覆
    1279 觀看
    陌生人喝酒醉上車我們正當防衛對方頭被打破

    您好: 依照您的描述,案件需要分幾個層次評估: 1、您提到防衛過當,是經檢察官起訴,或是起訴後法官曾有透露過這樣的心證?亦或是只是對方提告時的主張?這會影響到選擇不同的訴訟上攻防。另外,是否真的是防衛過當,還需要斟酌個案全部證據後認定,這都是有申辯的機會的。 2、由於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之訴,而你與對方也互有傷害,一般來說通常會勸諭和解,若雙方都不排斥和解選項,那就只剩要如何「談」的問題了。建議來所諮詢,以便為您安排妥善的訴訟方針。
    2019/11/13 16:22
  • 6 回覆
    1525 觀看
    朋友借錢

    您好: 1、關於借款的部分,可先估算總金額,以存證信函催告還款,然後聲請支付命令。 對方若異議,便會視為民事起訴,此時就會進入訴訟,那麼能否勝訴的重點就會變到「舉證責任」。實務上有許多借貸行為,都是因為舉證不足而敗訴,建議您整備好所有相關資料(包括對話紀錄、匯款紀錄等)與律師約詢,以便替您評估如何進行訴訟上主張。 2、刑事詐欺的部分,如果對方並非自始沒有給付的意思,那麼通常會被認定為單純的民事糾紛,就不會進到刑事程序。(實務上類似案件,對方也往往會主張是「投資」,因此虧損自負)但是否有機會將對方認定為詐欺,還是需要看相關證據能夠證明到什麼程度。
    2019/11/13 00:46
  • 2 回覆
    2441 觀看
    酒駕賠償沒有錢賠

    1、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不是你說的什麼反正500而已。 2、罰金是處罰刑事犯罪行為,不是拿來賠對方的,對方一樣可以依民事侵權求償。
    2019/11/12 22:53
  • 2 回覆
    1924 觀看
    和誘罪判定
    感謝律師回答

    在實務上是有機會成立的。 相關案例可參考:法務部(77)法檢二字第 1250 號 問題:刑法第二百四十條之使被誘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人』,判例解為須將被誘人移置行為人實力支配範圍內。始足當之。所謂實力支配範圍,是否須被誘人行動自由已被支配(限制)為必要? 法務部最終所採見解為:刑法第二百四十條之和誘罪,既以得被誘人之同意為要件,行為人無須控制被誘人之行動自由。如認該罪須以被誘人行動自由被限制為要件,將永無適用之可能,故和誘罪保護之法益係家庭監督權,並非被誘人之自由,所謂將被誘人移置自己實力支配範圍,係指己力得支配之範圍內,並不以被誘人行動自由實際已被支配限制為必要。 所以仍有機會成立和誘罪,供參考。
    2019/11/11 13:53
  • 5 回覆
    1468 觀看
    詐欺案

    此種情形,刑事的部分可能會被認定為詐欺的幫助犯。 民事的部分,若有被詐欺而受有財產損害的被害人,可向你請求損害賠償。
    2019/11/11 12:04
  • 5 回覆
    2004 觀看
    妨礙家庭

    如果只有這樣的證據,刑事通姦難以成立。但民事求償有機會。
    2019/11/10 16:49
  • 4 回覆
    1743 觀看
    私密照背散播是否能夠制裁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對方威脅要上傳他之前擅自錄製的影片的行為,已經成立恐嚇犯行。 另外,如果錄影畫面是未經同意錄製,可能成立刑法妨害秘密罪。 建議依法提告,保護自身權益。
    2019/11/09 11:55
  • 2 回覆
    1145 觀看
    民間借貸

    您好: 1、現實層面作法先:報警+蒐集證據(例如錄影或加裝監視器) 2、對方行為可能涉及刑法:恐嚇危安、強制罪、公然侮辱,視案件情況還可能有加重重利罪等罪名。
    2019/11/08 13:56
  • 1 回覆
    1789 觀看
    在沒有簽契約的情況,甲方取消活動,乙方能要求賠償嗎?

    您好: 一般來說,契約只要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即成立生效,不限於書面紙本等形式。 依您所述,若您無正當理由單方取消,對方確實可向您主張損害賠償(包括因此所受損害,以及所失利益)。 但訴訟上,對方必須負舉證責任,證明所請求損害之範圍與依據。 以上說明,供參考。
    2019/11/0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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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6 觀看
    產業道路轉彎處對方自摔,接到肇事逃逸通知

    您好: 依照最新的實務見解,如果您對於車禍事故本身無過失,那麼應該不會成立。 但是,有無過失,這還是需要看相關證據,無法憑自己主觀認定。 建議配合後續調查與偵查,並委請專業律師協助,以避免受不白之冤。
    2019/11/05 17:05
  • 5 回覆
    1216 觀看
    詐欺案件

    您好: 如果您是告訴人,對不起訴處分本身可以提再議(7天之內),若再議經駁回,可再提交付審判,但兩者在實務上要成功都有一定難度。 而若您目的在於請求賠償,那可考慮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像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刑事部分不起訴,或多或少會增加民事部分的困難度。) 以上說明,供參考
    2019/11/04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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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56 觀看
    債務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若依照您所描述的背景事實,這僅是單純的民事債務糾紛,並無「自始無還款意思而施用詐術」不會成立詐欺。 2、另外,您所說的支付證明,應該是「支付命令」。對方若聲請支付命令,您於收到後,可提出異議,則案件就會依照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會以債權人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2019/11/04 16:39
  • 2 回覆
    1488 觀看
    合夥契約及商標權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關於合夥契約,雖然依照民法之規定,於當事人間已為確實約定且意思表示合致時,即可成立合夥契約。但在實際經驗上,若無書面正式契約(甚至經公證),往往在後續合夥過程中產生非常大的爭議,甚至影響合夥事業本身的存亡。因此,建議您與合夥人間還是研擬正式契約較可避免未來法律爭議。 2、坊間一般的範本可能無法一體適用各種不同合夥形式,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個案擬定,會較為妥適。而內容上至少要約定清楚合夥經營的事業體(需特定清楚)、各合夥人間的工作分配、代表人、出資方式、分潤方式、合夥期間、以及相關權利義務等。 3、商標部分,由於我國商法採登記主義,也就是原則上歸登記名義人所有。故如未將商標登記為共有,或未在合夥契約書中明定,確實有可能會發生爭議,建議一併於契約中約定清楚。 以上說明,希望對您有幫助。
    2019/10/21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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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53 觀看
    在運動中心發生意外,如何進行求償?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依照您的敘述,簡要回覆如下: 1、請在6個月告訴期間逾越前(也就是您說的10底)先提告過失傷害(刑法第284條)。 →此部分,提告後,實務上通常檢察官會勸諭和解,而移付調解,則可同時在偵查階段處理完刑事(是否和解後撤告)以及和解金額(民事賠償)。 2、但目前對方皆主張無責任,因此訴訟戰線就可能延長。經驗上,通常被是檢察官起訴後,被告開始認知到在法律上是有過失的,尤其涉及到共同被告的情況,依照起訴書的敘述,過失的輕重有無,也會有可參考方向,這時在「審判中」可進行附帶民事求償,法官通常也會詢問有無和解可能,因為過失有了初步的參考依據,彼此都大概知道在本案中的優劣條件,那麼在談和解就會比較更有機會成立,而盡快終結掉訴訟。 3、因為事件發生背景尚不清楚,所以以上僅能簡述類似案件的處理經驗,實際個案還是會因事件經過、證據資料多寡以及和解談判時的策略方針而有不同。 以上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2019/10/18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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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03 觀看
    請問詐欺案件 現在是準備程序 會被關嗎還是緩刑

    您好: 所謂準備程序,是審判程序的其中一階段,與是否能緩刑、會否被關並無關係。 真正影響到是否成立犯罪以及法官量定刑度的,始終是犯罪事實和證據。 由於已經被起訴,至少形式上可以認為檢方所蒐集的相關證據資料有達到成立犯罪的可能。 因此,請謹慎看待。 建議您盡快備妥所有與本案有關的相關事證,與律師約詢,謀定訴訟上可能之策略,以護權益。
    2019/10/18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