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小彤與小晨都是嘉義人,在幾年前與小晨達成協議離婚。 兩人婚姻間生的兒子小啾約定採共同監護方式行使親權,並交由小晨擔任主要照顧者。 會面交往的部分則是約定隨時都可以探視,小彤也會時常寄送或在探視時攜帶生活用品給小晨,供小啾日常生活所用。 ...
事實經過 小莉擔任父親生前的主要照顧者,食衣住行各方面的開銷所費不貲,在父親仙逝後亦先行墊付治喪期間的費用,不料其餘繼承人堅持平均分配父親留下的遺產,亦不願分擔治喪費用,甚至質疑小莉盜刻父親的印章、擅自動用父親的存款,小莉只好前來尋求葉律師協助。 有利事實 ...
離婚後,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與負擔,該歸誰比較好呢?有錢就一定搶得到嗎?還是先抱走就先搶先贏呢? 清官難斷家務事,假設一個情境,如果你/妳是法官,今天收到一個案件,夫妻離婚,而這對夫妻有一個五歲的兒子與三歲的女兒,此時子女要判給誰比較好呢?我們來看看家事法院在酌定親權這方面如何運作。 ...
原告與其妻於產下龍鳳胎後,感情日漸淡薄,嗣因生活習慣不同,時而發生口角爭執,甚至相互聲請保護令,經原告委託胡律師處理,胡律師提起家事訴訟後,積極協助雙方溝通,並取得共識,就離婚等事項均成立調解,使雙方雖因無緣而離婚,但兩名未成年子女仍持續獲得雙親之疼愛與照顧。 ☺胡世光律師 (阿光律...
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