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 案件經過: 小雅和阿翰在研究所就讀期間相識並墜入愛河。兩人交往時,阿翰很貼心又有責任感,讓當時的她相信,可以跟他可以一直走下去。研究所一畢業,她迫不及待地跟他結婚,深信這是自己這一生最正確的選擇,然而,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竟在短短的四年內變...
案件背景 當事人與先生共同經營事業有成,無意間得知先生竟與同社區的鄰居長期外遇,甚且毫不避諱在住家附近汽車旅館進出,因此委託律師向先生與第三者提起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損害賠償。 律師建議 經律師與當事人充分討論,律師協助當事人勾勒相關事實情節、整理證物、出庭及撰擬訴狀,成功為當事人爭取...
男女朋友分手後,女方不堪男方網路、通訊、肢體等騷擾、恐嚇及暴力,迅即報案並委由陳律師補強證據及陪同開庭,終獲暫時保護令之核發。
原告甲女與其夫因故分居多年,兩名未成年子女均與甲女同住,經甲女委託胡律師處理,胡律師提起家事訴訟後,積極協助雙方溝通,並取得共識,就離婚、監護權、會面交往及扶養費等事項成立調解,使雙方雖因無緣而離婚,但兩名未成年子女仍持續獲得雙親之疼愛與照顧。
原告甲女與其夫因故分居多年,兩名未成年子女均與甲女同住,經甲女委託胡律師處理,胡律師提起家事訴訟後,積極協助雙方溝通,並取得共識,就離婚、監護權、會面交往及扶養費等事項成立調解,使雙方雖因無緣而離婚,但兩名未成年子女仍持續獲得雙親之疼愛與照顧。 (細節可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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