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實: A男與B女結婚10年,婚後不久即生下一子。剛結婚時A男收入不穩定,B女不離不棄操持家務,兼職工作,甚至為了A男向親友借錢。後A男接手父親事業,收入漸豐,買房買車後,隨即外遇遭B女發現,兩造進而產生衝突,雖B女原諒A男,但A男仍惡性不改,與外遇對象藕斷絲連,後竟然對B女以民法1052...
一、當事人曾受前夫家暴,且雙方分居後,對方仍不斷傳訊息、打電話騷擾。 二、經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告,聲請保護令。經法院裁定,我方訴求全部被法官採納。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 案件經過: 「婚姻是要用心來經營的!」,小伶出嫁時媽媽對她說了這句話,本質良善的一句耳提面命,卻成為小伶一輩子的夢魘般如影隨形、揮之不去。 小伶與老公結婚已經五年了,老公的工作十分穩定,兩人婚後也育有兩個小孩,在外人眼中看似幸福美滿的...
媽媽過世後,家庭會議約定兩名兒子各應取得遺產二分之一,並約定由大兒子負責辦理過戶,所有繼承人都簽下委託書交給大兒子辦理繼承事宜。惟事隔多年後,弟弟發現竟然早在母親重病期間,媽媽的不動產就已經被登記到哥哥名下,且有部分遺產已再被處分,氣急敗壞,但又顧慮父親尚在人間,不願傷害和諧,一拖就拖延了十八年.....
【家事調解成立 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免去後續法院訴訟周折往返】 談律師曾受任處理一件涉及「離婚、侵害配偶權、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親權)、子女扶養、侵害配偶權、離婚損害」等數個標的之家事案件,我的當事人是聲請人(若是訴訟,角色是原告),也是一位對子女充滿關愛的媽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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