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326 號民事判決) 對方主張遺產中的股票是借名登記給我方被繼承人提出本訴訟,在與當事人充分討論後,也提出許多資料證明本件並沒有存在借名登記關係,且在訴訟中攻擊對方舉證不足,最後成功獲得法官心證,獲得全數勝訴判決!
一、案由 上訴人(即原告)主張依其與被繼承人簽立之契約(下稱系爭契約),被繼承人死亡後應將其遺產歸其所有,上訴請求返還遺產及主張代位其他繼承人行使特留分扣減權。 二、本律師代理被上訴人主張如下: (一)系爭契約為遺產分割協議,則上訴人於被繼承人健在時,即簽立系爭協議予以分配被繼...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高原本是科技大學的實習生,實習結束之後留任阿同公司擔任時薪工讀生。 但在公司服務的過程中原本的老闆小李因為與其他人有債務糾紛導致他在阿同公司的股票被執行,從此之後阿同公司的負責人換成了小濬,小李也降職變成了「經理...
很多當事人一進事務所,就急急忙忙的對我說,律師我這個是借名登記,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沒救了怎麼辦? 但往往看完證物資料後,魔鬼藏在細節裡,很多有利的證物當事人都搞不清楚。 我們先來看看最高法院對借名登記之見解: 『借名登記』契約云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
一、案由 兩造為系爭土地之共有人,被告收取租金多年,迄今仍未交付代收的租金給原告,原告依此提起本訴。 二、本律師為原告主張如下 (一)系爭契約特約條款第一、(5)約定:{乙方名下所有暫存被告之公款新台幣1,200萬元,除保留應返還之押租金新台幣300萬元外,餘款以九等分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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