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326 號民事判決) 對方主張遺產中的股票是借名登記給我方被繼承人提出本訴訟,在與當事人充分討論後,也提出許多資料證明本件並沒有存在借名登記關係,且在訴訟中攻擊對方舉證不足,最後成功獲得法官心證,獲得全數勝訴判決!
事情經過 一名男子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年輕貌美的女生 雙方在網路上就確定了男女朋友的關係,原本以為要展開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卻沒想到女生利用男生的一片真心貪圖男子的財力,並非轟轟烈烈的愛情。 女生陸續以爸爸生病、家中急需等理由請男生匯款,最後就消失不見,彷彿不曾出現過。 本案當...
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一、被害人遭詐騙集團以電話詐騙數百萬元。 二、經過高律師協助被害人整理被騙的對話紀錄、轉帳證明與交易明細等記錄,協助當事人撰寫書狀向法院遞狀起訴,最終獲得法院全數判賠。 三、高維志律師承辦無數起詐騙案件,考量被害人受騙金額高,多半沒有能力委任律師出庭,但高律師會提供完整的提告與求償流程,...
一、案由 兩造為系爭土地之共有人,被告收取租金多年,迄今仍未交付代收的租金給原告,原告依此提起本訴。 二、本律師為原告主張如下 (一)系爭契約特約條款第一、(5)約定:{乙方名下所有暫存被告之公款新台幣1,200萬元,除保留應返還之押租金新台幣300萬元外,餘款以九等分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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