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事實📜 檢察官認定被告涉犯偷拍未成年人猥褻行為照片,依法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按,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侵上訴字第44號判決要旨:「…刑事法上所謂之猥褻,係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顯現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
✍同維法律事務所當事人簡○○替桃園市○○區○○路○○ 段○○ 號○○旅館為修繕工作,偶爾暫住於○○旅館,因○○旅館人員遭指涉販賣第三級毒品咖啡包給他人施用,本所當事人簡○○亦受牽連,並經檢察官一同起訴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之重罪【#7年以上有期徒刑】。 ✍✍經本所律師研究分析本案後,發現A證人雖有...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民事案件。 #合夥、#合夥目的事業、#清算、#合夥出資。 勝訴案例156、157、158案為3連勝。 二、📜案例事實📜 原告向被告訴請合夥清算。 三、💪本律師代理被告答辯如下💪 ...
一、案由 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即將原告之手機號碼之個人資料提供給他人使用,侵害原告隱私及個人資料如何使用之權利。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如下: 被告明知對於個人資料之處理利用未經原告同意提供予他人,詎仍擅將原告之行動電話號碼提供予他人知悉,侵害原告之隱私權,原告自得依侵權行為之法律...
當事人遭檢察官起訴加重誹謗罪,經陳律師協助獲不受理判決,免背負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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