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被告販賣第二級毒品遭警方查獲,檢察官依此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對於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行,已分別於偵查、審理時均坦承不諱,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 (二)援引有利實務見解(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370號...
被告因不詳原因遭詐騙集團冒用其身分證件以詐騙他人,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案件經過之敘述並確認細節,除陪同被告至警局製作筆錄外,並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陳述辯護要旨,並撰寫答辯狀,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親自辦理,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
被告與A女為男女朋友關係,後來兩人分手,經A女對被告提出妨害性自主等告訴,由胡律師協助,一審法院判決部分有罪、部分無罪,檢察官認有罪部分過輕、無罪部分無理由,均提起上訴,被告再次委任胡律師辯護,經胡律師詳細研讀卷證並積極主張有利事證,獲高等法院認同,駁回檢察官之上訴。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偽造文書、#背信、#2連勝、#不起訴、#連勝、#報廢。 (三)偽造文書案的答辯重點通常在於有無取得授權、有無偽造文書的故意,背信案的答辯重點則在於有無損害他人利益,有無背信主觀犯意等。 (四)勝訴案例第131、132案...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人頭帳戶案第17勝。 #人頭帳戶、#幫助詐欺、#幫助洗錢、#警示帳戶、#警示、#貸款詐騙、#求職詐騙、#虛擬貨幣詐騙、#愛情詐騙。 人頭帳戶案(常見類型為求職陷阱、小額貸款、家庭代工、愛情詐騙等)的寫法基本上都挺類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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