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原審認定被告涉犯商業會計法、背信罪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判處被告有罪,並未給予緩刑,被告不服,提起上訴,案經二審法院當庭諭知本案另可能涉犯證交法財報不實罪嫌,要求一併進行答辯。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被告就商業會計法、背信罪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均認罪,且已與告訴...
一、案由 (一)女方以男方因工作在台北,不願返回台中一同居住及撫養兩名未成年子女,業使兩造婚姻產生破綻,復該破綻可歸責於被告為由,訴請離婚。 (二)男方以系爭房地係婚前借名登記於女方名下為由,訴請女方返還系爭房地。 二、本律師協助男方主張如下: (一)離婚案答辯如下: ...
一、案由 原告主張被告以強暴脅迫之方式逼其簽下本票,且該本票債權之原因關係債權亦不存在,訴請確認該本票債權不存在。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答辯如下: (一)強暴脅迫之舉證部分,依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2010號判例,票據債務人主張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或詐欺、脅迫時,應由該債務人負舉證之...
被告因年輕且疫情期間工作不穩定,上網找工作,因誤信詐騙集團說詞,應詐騙集團指示提供自己帳戶與詐騙集團成員,且依照提領款項後,至指定地點交付款項予詐騙集團成員,經胡律師耐心聽取被告敘述,整理相關證據,並撰寫答辯狀,成功向承辦檢察官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
被告前在大陸地區工作,因而結識大陸地區人民某甲,嗣某甲向被告稱,因疫情關係,需借用被告名下帳戶收受某甲成衣貿易之貨款,被告不疑有他,提供自己名下帳戶幫某甲收受貨款,並代為匯款至某甲指定帳戶, 後經警通報為警示帳戶,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偵辦,被告委託胡律師辯護後,胡律師旋即分析案情,並請被告提供相關有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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