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阿宏原開設一間科技有限公司,並擔任該公司之負責人,惟公司經營不善,民國94年底阿宏欲將公司結束營業,此時伊之旗下員工阿萬表示,伊之朋友阿誠與小東有意願頂讓該公司,此時阿宏即將公司低價出售予阿誠與小東,阿誠與小東頂讓該公司後,公司不僅未實際營運,且無銷售之事實,渠等竟開立假的統一發票交付其他公司作...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本件的請求權基礎涉及訴訟策略之通盤規劃,錯誤的選擇甚至可能導致官司全輸,故挑選勝率高的選項,謹慎為之步步為營,對官司之勝敗而言,相當的關鍵。 二、📜案例事實📜 原告以被告未依契約履行為由,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三、💪本律師為原告主張如下💪 1...
本件因衝庭的關係,故只有協助撰狀 該狀紙援引6個有利法院判決,增加法院給予刑法第59條的機率,最後成功爭取到緩刑 一、案例事實 被告販賣三級毒品為警查獲,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被告對於起訴書犯罪事實欄所示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已分別於偵查...
一、案由 原審以被告與告訴人有嫌隙,及告訴人亦因被告所為不當用語而辭職,採認告訴人指述而為被告有罪之諭知,案經被告提起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當初向證人陳述時,係針對面向被告之證人所為之言論,並非係與背向被告之告訴人交談,且實際上,從被告前開言詞之前後文觀...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耀耀是一名文青少年,時常透過網路書店買書來閱讀增進自己的知識。 有一天突然接到網路書店的電話,電話中客服人員明確的說出耀耀的購買紀錄,並稱其不小心設定到分期付款,要求按照指示操作銀行帳號以解除解除分期付款。 耀耀不疑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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