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與告訴人曾交往多年,嗣分手後,告訴人心有不甘,竟對被告提出盜刷信用卡之詐欺告訴,經胡律師詳細傾聽被告對案情之敘述,並整理對被告有利之事證,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一、案例事實 檢察官以被告販賣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予購毒者為由,認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嫌,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按,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597號判決意旨:「…販賣毒品案件,購毒者所稱向某人買受毒品之指證,不得作為有罪判...
被告是輪胎車行老闆,與老婆共同經營公司,但是事後卻遭合夥之老闆控訴侵占車行金額高達千萬,原先不起訴處分後,對方聲請再議,發回續偵後,在我方努力下,提供關於所有流水帳冊以及存簿金流資料,證明並沒有老闆所控訴侵占達千萬元之情,檢察官後來採信我方說法,認為僅是會計系統有諸多漏載金額,我方當事人並未有任何侵...
這篇非常困難,看不懂很正常 之前當過專利案件律師一年多,智財案件其實辦過不少(約40多個判決),但因專利案件不太容易用白話的方式表達,故選擇一篇相對[比較簡單]的來寫,證明一下自己這方面也是有相關的辦案經驗。 一、案例事實 原告以「風扇、扇框及其製作方法」發明專利(下稱系爭專利)違...
本件告訴人步行經過行人穿越道時,被告因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未禮讓行人,駕車撞擊告訴人,致告訴人身體受有傷害,由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對被告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經告訴人委託胡律師與對方協調,順利取得共識,獲得合理之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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