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三審、#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偽造文書、#逆轉勝 二、📜案例事實📜 二審法院認定被告無偽造文書之主觀犯意進而為被告無罪之判決,告訴人不服,具狀建請檢察官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三、💪本律師代理告訴人陳述意見如下💪 病歷...
一、被害人提告稱:被告多次以寄發電子郵件、紙本信件等方式進行騷擾,並遭到被告在社群媒體不實誹謗、公開被害人的照片、年齡、工作單位等相關個資。因此認為被告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刑法妨害名譽等 二、經由高律師陪同製作筆錄,協助被告進行辯護,主張被告是因為與被害人間有金錢糾紛,所以才透過寄發信件向被害...
被告因信任男友說詞,將其帳戶借予其男友使用,嗣該帳戶為其男友持以作為網路交易之匯款帳戶,因被害人遲未收到所購買之商品,遂對被告提起詐欺取財告訴,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案件經過之敘述並確認細節,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陳述辯護要旨,並撰寫答辯狀,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
一、案由 原審認定A和原告之DNA鑑定有血緣關係,且A亦有撫育原告之行為,依此判決確認A與原告有親子關係,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二、本律師協助原告(即被上訴人)主張如下: (一)按,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民法第1065條第1 項定有明文。又...
一、被告為了幫家人出氣,烙人毆打被害人,遭警方以妨害秩序、傷害罪偵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耗費多日指導被告與被害人和解,並多次於開庭時為被告積極辯護,主張被告並無前科,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說服法官,給予被告緩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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