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派出所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卓是一名火爆浪子,時常做得比想的還快,因此也因為心直口快的說話方式得罪許多人。 某一天小卓家附近在辦活動,現場雖有義交進行管制,但交通亂象仍然持續存在,義交也明顯有點控制不住場面。 於是小卓打電話到芋泥派出...
做律師那麼多年 碰過的對手已經多到不想數了 案件上互有攻防稀鬆平常 但就我來看,攻防還是有所謂的等級之分,大概有以下五等 (一)完全不知道在寫甚麼,且講得和本案無關的,為[下下等],此類攻防基本不用理會。 (二)寫得和本案有關,但沒有附上證據,為[下等],此類攻防基本上...
調解是蝦米蛙鴿 人與人間產生糾紛時,如果私下協商沒有辦法達成共識,則後續解決糾紛的主要管道之一,就是調解,調解不管對錯,只管金額,也就是說,調解其實是種選擇,常見的調解有以下兩種 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因沒有正式的起訴,故調解沒成立時,案件會直接結案 後續法院也不會進行...
一、長輩於意識清楚的狀況下,當可依照其自身之意願分配財產: (一)如財產係欲於生後分配: 1.建議以立遺囑之方式為之(不可侵害特留分)。 2.最無爭議者為民間公證人之公證遺囑。 (二)如財產係欲於生前分配: 1.應注意每年220萬元之贈與稅免限額。 2.該贈與如係...
一、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為消極確認之訴,依最高法院42年台上字第170號判決,該確認法律關係不存在之訴,應由主張債權存在之登記抵押權人負舉證之責,如抵押權人無法證明該債權存在,則法院就會確認該抵押權不存在並要求抵押權人塗銷該抵押權。 二、如抵押權人已過世,但該抵押權人之繼承人尚未繼承時,抵押人又想...
優先購買權是有錢人的煩惱 怎麼說呢 因所謂的優先購買權,通常是指共有人出賣其不動產持分(應有部分)給第三人時,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俾使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之意 也就是說,必須先有不動產,才可能碰到優先購買權 然在現今台灣房價狂噴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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