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法律觀念解釋 假執行真的很假嗎? 假執行其實一點都不假,而「假」這個字在法律上的解釋意思是「暫時」的意思,所以我們常聽到的假執行,應該要解釋為「暫時的執行」。 為什麼要暫時的執行呢?直接執行不好嗎? 我們都...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度再更一字第 5 號民事判決) 對方在一審主張公司的股份都是他出資並且借名登記在他兄弟名下,第一審法院判決對方勝訴,後來二審逆轉,認為公司股份並不是他自己出資,隨後對方對此提出再審,發回後,我方努力整理對方所提出再審之證據,一一駁斥對方所提出的證據不符構成民...
Lindsay Lohan sued by HarperCollins for collecting $365K advance but never writing book Lindsay Lohan預先收了HarperCollins36萬5千美元報酬,卻未完成著作而被告。 Harp...
Kobe Bryant lawsuit: Vanessa Bryant settles with LA County for nearly $30M over leaked crash scene photos 柯比‧布萊恩民事訴訟:就洩漏失事照片一案,凡妮莎‧布萊恩與洛杉磯郡以將近3千萬美元達成...
案號: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66號民事判決 筆者於經手本案時,發現被告僅僅是在網路匿名群組發表對於先前在醫美診所進行手術之相關評論,卻遭醫美診所以發表上開言論侵害其商譽及違反保密協定等等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金額高達70萬元,本件被告在筆者努力撰擬答辯狀,影響法官對於本案之心證,最後獲得勝...
在臺灣沒有一種叫做名氣權的權利,所以要以某人之知名度被侵害為由,提起民事訴訟進而取得賠償,往往以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當作請求權基礎;侵權行為要成立要其要件緊緊相扣,方能成立獲賠,此並不容易;至於不當當利,原告亦要舉證證明被告之得利是多少,這些都不是我要討論的重點,有問題的是假設該名人已經過世,別人還在...
小弟自小即很欣賞唸法律的人物,尤其是擔任美國總統的法律人(律師)或當任州長或參議員的律師或檢察官,所以很早就立志要朝這目標邁進;但是要去美國唸法學院的學費及生活費實在太貴了,只能放棄,最後只能在台灣唸法律,雖然同樣是當律師,但是小弟的目標是當紐約或加州的律師,所以心中不免有些遺憾。很多人質疑,你拿紐...
為建立迅速、妥適、專業處理重大民事商業紛爭的商業事件審理程序,司法院成立「商業事件審理法研究制定委員會」,於今年3月完成《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全文共81條,立法院於108年10月28日初審通過,全案須經黨團協商,遂先就草案內容介紹如下: 設置專業「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失權效 法律依據為民事訴訟法第196條:「攻擊或防禦方法,除別有規定外,應依訴訟進行之程度,於言詞辯論終結前適當時期提出之。當事人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逾時始行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有礙訴訟之終結者,法院得駁回之。攻擊或防禦方法之意旨不明瞭,經命其敘明而不為必要之敘明者,亦同。」 實...
打籃球起口角!16少年苗栗火車站前談判 秒變「球棒隊」打成一團 出處:ETtoday新聞雲 苗栗火車站前22日晚間出現「棒球隊」互毆,2名高中生只因打籃球發生口角,相約到苗栗市火車站談判,雙方各自找來同伴助陣,談判破裂爆發衝突,警方獲報出動快打壓制,有2名少年輕傷,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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