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崇品 律師
106臺檢證字第13513號- 性別: 男
- 年齡: 32歲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
資格背景
了凡法律事務所律師 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律師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助理 臺北市議員阮昭雄服務處法律諮詢律師 臺北市議員苗博雅服務處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服務處法律諮詢律師 立法委員吳琪銘服務處法律諮詢律師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市民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5
- 回覆次數 125
- 總諮詢案件 125
其他專長領域
消費糾紛 婚姻.監護.家事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車禍事故 智慧財產 行政訴訟 債務糾紛 勞動問題
註冊於 2019-07-28
個人主頁被 55,027 人瀏覽
案例分享
全部案例分享
4
刑事犯罪
4
其他服務項目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民事事件訴訟代理人
60000
50000
刑事偵查程序選任辯護人
60000
40000
刑事審理程序訴訟代理人
70000
60000
行政訴訟審理程序訴訟代理人
80000
60000
訴願程序代理人
50000
40000
法律諮詢
5000
4000
來所諮詢一小時4000元
律師專欄
法律諮詢
-
1 回覆1229 觀看2020/05/04 14:56
-
1 回覆865 觀看2020/05/04 14:51
-
2 回覆1076 觀看2020/05/02 14:45
-
3 回覆3408 觀看請問緩起訴聲請狀的遞狀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您不知道下周偵查庭該怎麼回答檢察官的訊問的話,可以委任律師陪同訊問,至於緩起訴聲請狀的話,建議您諮詢律師,提供律師詳細事發經過,盡快由律師決定緩起訴聲請狀的撰寫方向。2020/05/02 14:40 -
1 回覆998 觀看退貨退款
1、提告詐欺罪可能會在地檢署就不起訴了,因為地檢署通常認為這是一般的消費糾紛。 2、若您要提告的話,可以主張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7天內無條件退費,以及民法的債務不履行,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3、關於對方辱罵您做事隨便的部分,若是在公開平台留言的話,可以提告公然侮辱罪,但若是私訊的話就無法提告公然侮辱罪了。 4、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撰寫存證信函或律師函以保障您的權益。2020/05/02 14:31 -
2 回覆991 觀看如何爭取自己的權利~又要如何反擊官官相護呢?
1、要對法官跟檢察官提告基本上不可能告的成,因為如果他們的判決有瑕疵,依照法律規定您只能尋求上訴等救濟途徑。 2、若要提起非常上訴,建議您將資料以及歷審判決備齊後,聯絡專業律師討論。2020/05/02 14:17 -
2 回覆2357 觀看2020/05/02 14:15
-
2 回覆1219 觀看線上博弈
1、關於賭博部分,目前法院實務上有正反兩派見解,有判決認為網路賭博仍然構成刑法第266條的普通賭博罪,有的判決則認為不會成立。 2、如果您沒有將您的身分證正本以及郵局存摺直接給賭博公司的話,應該不會變成所謂的詐欺人頭帳戶,但實際上仍要視實際情形討論之,建議您諮詢律師,說明更詳細的內容來獲得更深入的分析。2020/05/02 14:12 -
1 回覆3215 觀看賣方已交貨.買方未付款 賣方是否可以要求買方退貨感謝律師回答
1、賣家可主張買方「給付遲延」,若賣家催告過買家給付價金,但買家仍然遲遲不給付,賣家可以解除契約,請求買家返還商品。 2、法條依據為民法第231條及第254條。2020/04/26 18:30 -
1 回覆1337 觀看2020/04/26 18:28
-
1 回覆1465 觀看在露天拍賣上購買電腦支付了訂金但想要取消時對方卻不還
1、您可向賣家主張您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依照民法第77條之規定,購買電腦前要得到您的家長的同意。 2、而且電腦屬於高單價產品,不適用民法第77條但書所規定的「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物品」。2020/04/26 18:25 -
2 回覆2262 觀看Line群購物已匯款,卻被踢出。有辦法請求退款嗎
您可先傳送訊息給賣家,請求賣家做退款的動作 告知賣家:「因為我的狀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情形,可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無條件退款,若現在仍不願退款的話,我仍可於收受商品後請求賣家退款,為免賣家支付無謂的運費,建議您先行退款與本人。」 若賣家仍執意不退款的話,建議您可以寫存證信函請賣家退款2020/04/05 17:42 -
2 回覆1383 觀看2020/04/05 17:34
-
1 回覆1298 觀看2020/04/01 16:08
-
1 回覆834 觀看2020/04/01 00:48
-
4 回覆6903 觀看被人掐住脖子
1、KTV是否有裝設監視器,這必須要詢問業者,若想要調閱監視器,可向地檢署說明後,請地檢署叫KTV業者提出,但監視器保存期限短暫,須盡快向地檢署說明提出監視器的必要性,以利保全證據。 2、算是證據,但是不能當作認定被告有罪的唯一證據,仍然需要其他的證據來證明被告是否有為犯罪行為。 3、是否構成殺人未遂部分,須看事發經過,建議與律師討論。2020/04/01 00:45 -
3 回覆5829 觀看2020/04/01 00:41
-
3 回覆3458 觀看被脅迫簽本票該如何處理?感謝律師回答
老闆脅迫您簽發本票部分 因為盜用公款僅2萬元,老闆卻要求當事人簽立80萬元本票,價額顯不相當 所以您可以向老闆提起恐嚇罪刑事告訴 另外80萬元債權部分,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之民事訴訟 上列部分,若欲提起訴訟,建議您可以找律師詳談2020/04/01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