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po張含有人像的照片,就構成侵害肖像權?千萬不要成為白白付錢的冤大頭。 先撇開著作權不談,如果在網路上看見某張人像照片,剛好可以與自己需求相符,就把它下載或是翻拍來用在自己的廣告或網頁上,這樣有無侵害照片裏那個人的肖像權,進而主張其人格權被侵害,要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 假設照片裏的...
The right of publicity doctrine was founded on the idea of protecting celebrities’ likenesses from being appropriated by another party without compens...
White v. Samsung 懷特告三星案(1992年加州的案子)名人為保護自己知名度在美國興訟,已見怪不怪,我國仍停留在肖像權、姓名權等被侵害,主張財產上及非財產上之損害,甚至以該名人有無註冊商標,另以商標權被侵害來主張損害賠償,或者是以不當得利來請求,導致對名人之保護遠不及美國,此點頗值得...
Michael Jackson’s Likeness Valued at $4.1 Million in Big Tax Court Win for Estate 遺產執行人在巨額稅賦法院勝訴,該院估定麥克‧傑克森的樣貌值4百一十萬美元 On Monday, after a lengthy de...
網路上常見許多網紅以線上直播,來公開傳輸自己的節目或銷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務,其涉及到那些著作財產權? 首先,網紅以網路線上直播的方式,播出自己的節目,該節目屬於視聽著作,視聽著作涉及到公開上映,公開上映權只有視聽著作方得享有;而公開傳輸則不現於著作權法所規定的10款著作中任何一種著作類型,亦即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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