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模型需要大量資料、圖案及影像去訓練,故人工智能與著作權息息相關。在美國已有許多公司狀告人工智能公司,藉此捍衛其著作權,而在台灣尚未有此種案例,我們拭目以待觀其後續如何。 Authors, artists and others are filing lawsuits against ge...
White v. Samsung 懷特告三星案(1992年加州的案子)名人為保護自己知名度在美國興訟,已見怪不怪,我國仍停留在肖像權、姓名權等被侵害,主張財產上及非財產上之損害,甚至以該名人有無註冊商標,另以商標權被侵害來主張損害賠償,或者是以不當得利來請求,導致對名人之保護遠不及美國,此點頗值得...
隨便po張含有人像的照片,就構成侵害肖像權?千萬不要成為白白付錢的冤大頭。 先撇開著作權不談,如果在網路上看見某張人像照片,剛好可以與自己需求相符,就把它下載或是翻拍來用在自己的廣告或網頁上,這樣有無侵害照片裏那個人的肖像權,進而主張其人格權被侵害,要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 假設照片裏的...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上易字第573號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上訴駁回;原判決量處被告有刑徒刑8月,被告不服提起上訴,由本人擔任二審指定辯護人。
最近最夯的議題莫過於人工智能,利用人工智能生成藝人之樣貌來表演,均模仿地維妙維肖,幾可亂真;尤有更甚者,將藝人的臉蛋轉接於色情片,猶如藝人真實演出該片,更是涉及刑事犯罪(妨害名譽)及民事侵權,如果在美國,則有侵害RIGHT OF PPUBLICITY(知名度),可見侵害的層面相當地廣,此議題須受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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