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網路或是法律諮詢,看到或聽到也好,在網路隨意下載照片,套用在自己臉書或部落格,作為行銷自己或自己的產品或服務之用,結果被告知侵害著作權及肖像權,要求給付賠償金之情事。 而被告知者往往自認倒楣或者不想將事端擴大,往往與主張者和解,以給付賠償金作結。 其實,這裏有很大之爭議空間。 就著作權而言...
名人不經意的於其社群帳號上傳一張 非其所攝而係由他人所攝之照片而引起訟爭,原因不外乎名人的名氣,也就是錢;這些橫禍讓名人不堪其擾,要如何解決這類糾紛,實務尚在發展中,我們可靜觀其變。 Gigi Hadid被訴侵害著作權已非第一次;令人納悶,既然已有前案,Hadid為何還要在網路上攫取照片;拿手機自...
【 事實經過 】 委任人阿雄與阿弟係兄弟,眾人均在家族公司任職,阿弟不服阿雄遭選任為最新董事,阿弟竟利用公司尚未變更登記的機會,除向法院起訴要求阿雄交出公司印章,並向法院申請假處分禁止阿雄使用公司印章,圖為妨礙阿雄之經營。......https://www.alicel...
在美國加州,對藝人之保護尤其重要;舉凡樣貌酷似、聲音酷似,或者與藝人之身分有連結因子,即可以藉此感知或察覺或聯想到與某藝人有關的,不管是裝扮或是情境氛圍或塗鴉或數字或圖騰等,都受到保護 。人藉由其努力而累積所得之名氣或知名度,應受到重視,不可未得其允許,任意被人為商業利用;這種知名度應具體化為一種...
Actress Kangana Ranaut Sued For Copyright Violation Ashish Kaul, 是'Didda: The Warrior Queen of Kashmir' has accused the actress of ‘using’ ...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