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務相關案例分享
▲蘇狀師談娛樂法(youtuber)

網路上常見許多網紅以線上直播,來公開傳輸自己的節目或銷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務,其涉及到那些著作財產權? 首先,網紅以網路線上直播的方式,播出自己的節目,該節目屬於視聽著作,視聽著作涉及到公開上映,公開上映權只有視聽著作方得享有;而公開傳輸則不現於著作權法所規定的10款著作中任何一種著作類型,亦即著作權...

▲英屬維京群島信託案例精選

In a recent ex tempore decision of 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BVI") Commercial Court (the "BVI Court"), 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Wallbank exercised...

▲蘇狀師談娛樂法(名人訴訟)

Kendall Jenner Sues Skin Care Company For $10 Million坎達兒‧珍娜對皮膚保養品公司起訴請求1千萬美元之賠償 The model claims Cutera used her photo in advertisements for acne l...

▲蘇狀師談娛樂法(著作權法篇)

各位看官,如果某人隨便拍攝一張照片,另一人拿去做商業利用,就構成侵害攝影著作之重製權(或公開傳輸權)或散布權?不見得;尤其現今科技發達,隨便拿手機拍照片比比皆是,然後上傳至個人facebook或instagram,有些人不小心或是偷懶不自己創作或因其他原因,將之利用,不管獲利與否,該行為即構成侵害著...

▲蘇狀師談娛樂法

我們常見外國報載,美明星將狗仔隊拍攝其出入公眾場合的照片上傳於自己的ig或facebook,而被訴侵害著作權。這些訴訟往往都沒有走到最後而獲致判決,原因是明星或名人與狗仔隊達成和解而告結。 我們來模擬一下,這究竟有無侵害著作權?照片是狗仔隊拍得沒錯,那狗仔隊隨便拿相機拍的照片,就一定是攝影著作而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