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務相關案例分享
▲蘇狀師承辦案件實例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上易字第573號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上訴駁回;原判決量處被告有刑徒刑8月,被告不服提起上訴,由本人擔任二審指定辯護人。

▲蘇狀師談娛樂法(肖像權)

隨便po張含有人像的照片,就構成侵害肖像權?千萬不要成為白白付錢的冤大頭。 先撇開著作權不談,如果在網路上看見某張人像照片,剛好可以與自己需求相符,就把它下載或是翻拍來用在自己的廣告或網頁上,這樣有無侵害照片裏那個人的肖像權,進而主張其人格權被侵害,要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 假設照片裏的...

▲蘇狀師談娛樂法(著作權法篇)

各位看官,如果某人隨便拍攝一張照片,另一人拿去做商業利用,就構成侵害攝影著作之重製權(或公開傳輸權)或散布權?不見得;尤其現今科技發達,隨便拿手機拍照片比比皆是,然後上傳至個人facebook或instagram,有些人不小心或是偷懶不自己創作或因其他原因,將之利用,不管獲利與否,該行為即構成侵害著...

▲蘇狀師談Meta智能眼鏡惹禍了

Meta智能眼鏡於2025年掀起旋風,狂賣7百萬副。但這灣區的科技巨擘如今面臨令人難堪的指控,係關於該智能眼鏡的鏡頭錄下連續畫面。 The company pitches its glasses, with their small cameras that have raised some pri...

▲蘇狀師談娛樂法

The right of publicity doctrine was founded on the idea of protecting celebrities’ likenesses from being appropriated by another party without comp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