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 v. Samsung 懷特告三星案(1992年加州的案子)名人為保護自己知名度在美國興訟,已見怪不怪,我國仍停留在肖像權、姓名權等被侵害,主張財產上及非財產上之損害,甚至以該名人有無註冊商標,另以商標權被侵害來主張損害賠償,或者是以不當得利來請求,導致對名人之保護遠不及美國,此點頗值得...
昨日至公家機關為法律諮詢,有民眾詢問侵害著作權問題,說其重製了某公司的平面廣告,嗣該公司代表人主張其未得授權,提起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刑事告訴,之後被檢察官起訴,現要進入法院審理,問該如何答辯? 之前我已經說過很多次,首先,要釐清該平面廣告是否為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如果不是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就無侵害著作...
Lawyer deemed 'copyright troll' must file sanctions opinion in all his cases, 2nd Circuit agrees 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同意,若律師被認定為“著作權蟑螂”(著作權地痞或著作權釣魚),法官必...
此案目前已在聯邦法院進入聽證階段,雙方(學生與老師)均已出庭作證。法院尚未作出最終判決,但案件已引發廣泛討論,聚焦於「學校在沒有明確 AI 政策下是否能懲處學生」的問題。 案件最新發展 2024年10月聽證會:馬薩諸塞州地方法院舉行初步聽證,學生父母的律師主張,學校在沒有任...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1381號判決,被告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本律師為被告爭取到最低刑度壹年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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