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務相關案例分享
▲蘇狀師談娛樂法(著作權法篇)

各位看官,如果某人隨便拍攝一張照片,另一人拿去做商業利用,就構成侵害攝影著作之重製權(或公開傳輸權)或散布權?不見得;尤其現今科技發達,隨便拿手機拍照片比比皆是,然後上傳至個人facebook或instagram,有些人不小心或是偷懶不自己創作或因其他原因,將之利用,不管獲利與否,該行為即構成侵害著...

▲蘇狀師談人工智能著作權(三)

Eight US newspapers sue OpenAI and Microsoft for copyright infringement 八個報業者提告OpenAI及微軟侵害著作權 人工智能是時下當紅炸子雞;就如前述標題,openAI擷取報上之文章用以訓練聊天機器人,是否侵害報業之著作...

▲瑪麗蓮夢露知名度之世紀大爭議

整個事件之爭議,即是瑪麗蓮夢露(下稱夢露)死時之住所在紐約或加州,先確定住所為何,方能決定要適用那一州的法律。加州的法律有承認人死後知名度的保護,不過加州在1984年才有保護人死後知名度的立法,夢露早在1961年身故,所以不可適用之;但加州之後通過立法,採回溯保護死後知名度,不過法院仍認定夢露死時住...

▲蘇狀師談學生利用AI寫作業

此案目前已在聯邦法院進入聽證階段,雙方(學生與老師)均已出庭作證。法院尚未作出最終判決,但案件已引發廣泛討論,聚焦於「學校在沒有明確 AI 政策下是否能懲處學生」的問題。  案件最新發展 2024年10月聽證會:馬薩諸塞州地方法院舉行初步聽證,學生父母的律師主張,學校在沒有任...

▲蘇狀師談娛樂法

The right of publicity doctrine was founded on the idea of protecting celebrities’ likenesses from being appropriated by another party without comp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