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一、當事人是一名先生,長期與太太分居並感情不睦,豈料太太竟報警並聲請保護令,謊稱受先生家暴。 二、經高律師仔細研究雙方對話紀錄、太太的社群媒體貼文等資料後,協助當事人向法院說明,先生並無任何言語或肢體暴力、或有任何騷擾太太之行為,太太僅是為了離婚才刻意聲請保護令等。最終成功說服法院,並使太太知難而...
預立離婚條件的婚前協議 by 談恩碩律師 ( 談律師的法律案內所(法律 • 東京 • 日常) ) 🗣 律師,我的未婚夫在交往期間有劈腿過,因為擔心,所以我想要麻煩您為我擬一個婚前協議,主要是要約定「萬一婚後我先生外遇,則無條件同意離婚」可以嗎? ❓有天,一位友人的友人向談...
被告因在網路販售含有尼古丁成分之電子菸油,遭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以違反藥事法提起公訴,嗣被告委託胡律師後,經胡律師詳細研讀卷證資料,與被告充分討論案情細節,並依被告工作及家庭個案狀況,撰寫答辯狀,而當庭向法官爭取緩刑成功。 (細節可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謝謝~)
緣委任人阿先全家,包括委任人、兒子及二個女兒都長期旅居美國地區,擁有美國公民或綠卡身分。阿先一向與兒子同住,由兒子照顧,女兒因為與兒子有財產糾紛,又想探知阿先的財產狀況,竟然違背真實向台灣法院聲請宣告禁治產,欲利用台灣法院查得阿先的財產明細........https://www.alicelaw.c...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俊是一位很努力也愛孩子的父親,原本經營著一家餐廳。 但因為未受到疫情影響導致餐廳生意一落千丈,於是收起餐廳擔任全職外送員。 身為妻子的小瑄對此整日怨聲載道,於是帶著小孩跑回了娘家居住,並向小俊提出了離婚,同時對小俊的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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