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陳○○因變換車道導致後方告訴人機車摔車,未停車駛離現場,遭追訴肇事逃逸,經律師積極辯護,獲不起訴處分。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三審、#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偽造文書、#逆轉勝 二、📜案例事實📜 二審法院認定被告無偽造文書之主觀犯意進而為被告無罪之判決,告訴人不服,具狀建請檢察官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三、💪本律師代理告訴人陳述意見如下💪 病歷...
一、案由 被告經由網路交友軟體認識A女並與A女為性交易,然,A女實為人蛇集團之被害人,警方於破獲該人蛇集團時,同時發現A女有與被告為性交易之紀錄,進而以兒少條例第31條、刑法第 227 條第 3 項將被告移送偵辦。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刑法第 227 條第 3 項對...
目前網路、fb社團找工作都要小心,一定要經過多方確認是否有這家公司存在,且千萬不可交付帳戶的密碼,常見的話術都是要請你作為薪轉戶,但薪轉戶不必提供密碼!不必提供密碼!不必提供密碼!(真的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如果已經不慎提供密碼並遭列警示帳戶了,對話紀錄一定要保存好,避免被檢方認定為詐騙集團之一員...
一、告訴人提告稱:被告向其辦理貸款時偽填薪資數字,因而誤信被告有還款能力,借錢給被告。等到被告還不出錢時,聲請強制執行才發現被告的真實薪資,發覺受騙上當,憤而提告詐欺罪。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指導被告聲請傳喚雇主到庭作證,並提出勞保投保資料等數據,援引法院見解,主張被告一開始借錢時即欠缺詐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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