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維法律事務所當事人廖○○因毀損案件遭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而委託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經本所協助後,本案爰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無罪判決! ✅本所當事人廖○○與徐○○二人前為男女朋友,於民國106 年間一同入住○○汽車旅館○○○號房。二人於不同時間離開旅館後,旅館負責人○○○發現房間內物品...
一、事實經過:被害人於OO商圈逛街時,遭被告尾隨,偷拍裙底風光。因家人發現而報警,警方以現行犯逮捕後,移送地檢署偵訊,當庭手機也遭到扣押。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後,在最短時間與被害人私下和解,主動積極安撫被害人及其家屬,以較低的和解金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取得被害人撤告(撤回刑事告訴、撤回性騷擾...
一、案由 被告承租原告之房屋,詎被告未依約繳付租金給原告,且該積欠之額度已達3個月租金。原告即發函被告終止租約,並於後提起本訴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如下: (一)本件被告積欠原告租金達 3個月,依兩造系爭租約第7條第4項之約定,系爭租約業於原告寄發存證信函予被告時合法終止。是...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詐欺、#洗錢防制法、#緩刑。 二、📜案例事實📜 檢察官以被告提供帳戶涉犯幫助洗錢,提起公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1.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金簡字第12號判決要旨:「…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
一、案由 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即將原告之手機號碼之個人資料提供給他人使用,侵害原告隱私及個人資料如何使用之權利。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如下: 被告明知對於個人資料之處理利用未經原告同意提供予他人,詎仍擅將原告之行動電話號碼提供予他人知悉,侵害原告之隱私權,原告自得依侵權行為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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