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告訴人稱被告侵入其住家,持槍逼其簽本票,涉犯侵入住宅罪及恐嚇取財罪,並依此對被告提起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當時確係經告訴人默示同意,由告訴人開門後一齊進入其住處,並非「無故」進入住處,且實際上,告訴人於被告進入其住處之期間,亦未明示反對被告不得進...
一、案由 被告經由網路交友軟體認識A女並與A女為性交易,然,A女實為人蛇集團之被害人,警方於破獲該人蛇集團時,同時發現A女有與被告為性交易之紀錄,進而以兒少條例第31條、刑法第 227 條第 3 項將被告移送偵辦。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刑法第 227 條第 3 項對...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竊盜、#不法所有意圖、#證據保全、#不起訴、#交易行為。 (三)本件案發時的監視器畫面對本案辯護相當重要,故第一時間就有先向地檢署聲請證據保全獲准,成功保留案發現場的監視器,避免監視器畫面因時間經過而被洗掉。 二、案例事實 ...
未曾謀面的包裹卻被調查局函送涉嫌運毒 免受檢察官偵訊即獲不起訴處分(葉鞠萱律師案例分享) 【 事實經過 】 調查局106年9月在桃園國際機場航郵中心查獲藏有二級毒品之包裹1件,寄件地址登載為「臺北市Y大樓2樓」、收件人「May」,調查局認為瑤瑤在不詳網站訂購二級毒品後提供收件地址等資訊給不知姓...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於O年O月O日潛入OO更衣室,以手機竊錄隔壁更衣室的被害人更換衣服。當下遭被害人察覺並報警處理。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動以書狀向檢察官提出聲請,移送調解,並向客戶解說和解金額的行情,使客戶成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讓被害人撤回告訴。 三、最終檢察官因被害人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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