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信任男友說詞,將其帳戶借予其男友使用,嗣該帳戶為其男友持以作為網路交易之匯款帳戶,因被害人遲未收到所購買之商品,遂對被告提起詐欺取財告訴,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案件經過之敘述並確認細節,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陳述辯護要旨,並撰寫答辯狀,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
一、案由 告訴人主張被告竊取其車輛之車門及輪胎,以被告涉嫌竊盜為由提出告訴。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一)按,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173號刑事判決要旨:[…被告既誤認系爭腳踏車係他人所丟棄之廢棄物,則被告雖在客觀上符合未經他人同意便竊取他人動產之構成要件,但在主...
本件僅協助撰狀 本票債權不存在關於原因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實務見解相當混亂,故案件的重點,會在於檢索並援引有利的最高法院見解 一、案例事實 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係以強暴脅迫之方式逼其簽下本票,且該本票債權之原因關係債權亦不存在,訴請確認該本票債權不存在,經原審判決上訴人敗訴,上訴人不...
一、📜案例事實📜 告訴人主張被告帳戶內之款項為其所有,因被告拒絕返還,故提起侵占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 (一)被告帳戶內之款項均係被告所有,和告訴人全然無關,且無證據足資證明該款項係告訴人提供予被告,被告就自己之物依法本得自由管理,自不得律以侵占罪責。 (二)...
一、當事人遭警察局移送,認定當事人於民國113年O月O日竊取告訴人之物品。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陪同製作筆錄,提出事發當下現場欠缺監視器畫面,也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足以證明告訴人的物品是被告所偷取,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 三、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並給予被告不起訴之處分 高維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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