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在網路販售含有尼古丁成分之電子菸油,遭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以違反藥事法提起公訴,嗣被告委託胡律師後,經胡律師詳細研讀卷證資料,與被告充分討論案情細節,並依被告工作及家庭個案狀況,撰寫答辯狀,而當庭向法官爭取緩刑成功。
本件僅協助撰狀 本票債權不存在關於原因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實務見解相當混亂,故案件的重點,會在於檢索並援引有利的最高法院見解 一、案例事實 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係以強暴脅迫之方式逼其簽下本票,且該本票債權之原因關係債權亦不存在,訴請確認該本票債權不存在,經原審判決上訴人敗訴,上訴人不...
人頭帳戶案的寫法基本上都挺類似的,關鍵在於對話紀錄的篩選和整理。 解除警示帳戶部分,於拿到不起訴書後,可持該不起訴書,就近找偵查隊填寫表格聲請解除警示帳戶。 一、案例事實 移送意旨以被告帳戶列為警示帳戶,認被告涉犯詐欺、洗錢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答辯如下 ...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民事案件。 (二)#車禍、#過失、#傷害、#車禍鑑定、#車鑑會、#起訴、#調解、#附帶民事、#肇事、#告訴乃論 (三)刑事附帶民事於起訴後,就可遞狀給法院,附帶民事的好處是免收裁判費,但民事求償的範圍僅限刑事起訴的部分,附帶民事於刑案判決時...
本件告訴人步行經過行人穿越道時,被告因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未禮讓行人,駕車撞擊告訴人,致告訴人身體受有傷害,由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對被告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經告訴人委託胡律師與對方協調,順利取得共識,獲得合理之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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