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騎乘機車遭被告客運駕駛從後方撞擊,致原告身體受傷,支出交通費用、看護費用、機車全毀、薪資損失、精神賠償等,於本所張維軒律師出庭提出證據及言詞攻防下,獲勝訴判決,取得令原告滿意的賠償金額。
緣委任人小舞自小東受胎生下小美,兩人無婚姻關係,小東向小舞稱若要小東認領小美,就必須答應將小美給小東單獨監護,小舞被迫同意,但要求必須能隨時探視小美。詎料,小東取得單獨監護權後,就向小舞稱小美是小東監護,小東不想給小舞看,小舞就不能看小美。小舞發現被騙,決意爭取小美之親權。 https://w...
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一、夫妻婚後長期分居,感情遂生破裂,委託意旨僅包含離婚一事。 二、合意離婚並於戶政機關辦妥登記後,僅發生婚姻關係終止之效力,此時前配偶不僅將依法取得剩餘財產分配權利,且離婚原因所涉損害賠償相關權利仍繼續存在。 三、為免本件離婚關係未來發生訴訟可能,鄭崇孝律師特另外再就...
一、當事人曾借錢給朋友買車,但並沒有簽署借據,只有對話紀錄與匯款單,匯款單上也沒有我方當事人的姓名,甚至對方也否認這筆債務,而主張是當事人自願贈與。 二、經過高律師仔細研究後,決定先寄發存證信函給被告要求限期還款。被告並未理會,但也剛好落入我方的訴訟策略中。 三、高律師藉由存證信函與對話...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