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業之初處理家事案件時,常常會對於收到暫時保護令或保護令感到不解,尤其「概然證明」和「優勢證據」更往往令客戶(尤其男性)處於不利地位。 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騷擾:包括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
一、當事人是一名房東,租約到期後,租客仍然賴在房東的房屋不走,甚至拖欠好幾個月的租金。房東多次寄發存證信函房客仍置之不理。 二、經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告,主張租客除了應搬離、支付積欠的租金外,無權占用房屋期間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費用也要一併賠償。經法院判決我方勝訴後,對方便於收到判決書後隔...
男女朋友分手後,女方不堪男方網路、通訊、肢體等騷擾、恐嚇及暴力,迅即報案並委由陳律師補強證據及陪同開庭,終獲暫時保護令之核發。
隨著社會風氣改變,當婚姻關係黯淡,雙方願意簽字離婚,撰寫離婚協議書時至少要有以下內容: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及扶養費 夫妻一方的贍養費 夫妻財產分配與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跟贍養費,是離婚協議書中最重要部份。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
一、當事人與有婦之夫交往,成為小三,被元配發現後,遭提告求償100萬元。 二、經過高律師仔細研究後,向法官主張雙方交往期間,當事人不知道對方有婚姻,並且針對元配的蒐證提出質疑,認為屬於違法取證。 三、最後,法官採信我方說法,認定被告並沒有侵害原告配偶權,駁回原告訴訟,使得我方當事人一毛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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