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俊是一位很努力也愛孩子的父親,原本經營著一家餐廳。 但因為未受到疫情影響導致餐廳生意一落千丈,於是收起餐廳擔任全職外送員。 身為妻子的小瑄對此整日怨聲載道,於是帶著小孩跑回了娘家居住,並向小俊提出了離婚,同時對小俊的訊...
以下案件均可自判決查詢系統查詢,除下列外尚有多案可自行查詢,亦有多數非公開之家事案例及成功調解、和解之案例或未掛名之訴訟案件可詢問: 一、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家繼訴字第51案件,代理被告獲得全勝判決。 二、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桃簡字第29號案件,代理被告獲得全勝判決。 三、臺灣...
離婚後,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與負擔,該歸誰比較好呢?有錢就一定搶得到嗎?還是先抱走就先搶先贏呢? 清官難斷家務事,假設一個情境,如果你/妳是法官,今天收到一個案件,夫妻離婚,而這對夫妻有一個五歲的兒子與三歲的女兒,此時子女要判給誰比較好呢?我們來看看家事法院在酌定親權這方面如何運作。 ...
原告甲女與其夫因故分居多年,兩名未成年子女均與甲女同住,經甲女委託胡律師處理,胡律師提起家事訴訟後,積極協助雙方溝通,並取得共識,就離婚、監護權、會面交往及扶養費等事項成立調解,使雙方雖因無緣而離婚,但兩名未成年子女仍持續獲得雙親之疼愛與照顧。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這是阿雅的第二段婚姻,阿俊是阿雅的老公,兩人生下了一個女兒小祐(7歲)。 但從小祐出生起,阿俊就長期在外酗酒,成天早出晚歸,每天不是在喝酒就是再去喝酒的路上,並且也幾乎都沒有拿錢回家。 導致阿雅為了家庭的生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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