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阿偉是「海靈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日前與「芋泥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小霖有商業上的往來,但雙方本次合作牽涉到的金額比較大,所以阿偉要求小霖開立本票,擔保應該如期給付的貨款。 之後小霖以「芋泥有限公司」及本人小霖的名義開了...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326 號民事判決) 對方主張遺產中的股票是借名登記給我方被繼承人提出本訴訟,在與當事人充分討論後,也提出許多資料證明本件並沒有存在借名登記關係,且在訴訟中攻擊對方舉證不足,最後成功獲得法官心證,獲得全數勝訴判決!
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假扣押、#再抗告、#隱密性。 二、📜案例事實📜 聲請人聲請假扣押,經一審法院駁回,聲請人提起抗告,經二審法院准予假扣押,相對人不服,以二審法院未通知其陳述意見為由,提起再抗告。 三、💪本律師協助聲請人主張如下💪 ...
一、案由 上訴人(即原告)主張依其與被繼承人簽立之契約(下稱系爭契約),被繼承人死亡後應將其遺產歸其所有,上訴請求返還遺產及主張代位其他繼承人行使特留分扣減權。 二、本律師代理被上訴人主張如下: (一)系爭契約為遺產分割協議,則上訴人於被繼承人健在時,即簽立系爭協議予以分配被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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