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土地相關案例分享
王友正律師-漏水套房解約返還價金案

案件大概: 原告與被告購買套房,交屋後裝潢時發現浴室天花板鋼筋外露,雨季來臨後,屋內更出現多處漏水,造成原告無法入住,協調多次無果,因此原告便向法院提起訴訟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價金。 我方代理原告主張: 原告得依民法第359條前段、兩造間之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解除契約,並依民法第259...

向無親榮民買房,出賣人於未過戶前死亡,國有財產局拒絕過戶,律師協助獲判過戶

緣委任人阿珍於民國95年間與阿明簽訂不動產之買賣契約,惟因當時阿明就該筆建物及土地所有權尚未登記於其名下,須待其辦理完成相關所有權登記後,始能將其移轉過戶予阿珍,惟阿明尚未完成該等手續時,即先過世且其無任何繼承人存在,故法院委由國有財產局擔任阿明之遺產管理人,故阿珍就不動產過戶一事要求國有財產局辦理...

以不動產實務經驗協助買方與仲介、地政士及賣方談判

壹、不動產買賣實務上關於產權調查的重要性 一、有買賣不動產經驗者,必定不想買到有瑕疵之不動產,不論是物的瑕疵(例如漏水、壁癌、白蟻等)或權利瑕疵(如二胎抵押權、租賃等)。而不動產仲介於接受委託時,即會初步與賣方就委託標的物之產權狀況做一調查,通常會做成「產權調查表」,記載不動產上的權屬資料、包...

王友正律師-遷讓房屋二審逆轉改判案

案件大概: 被上訴人(即原告)主張其父親將房屋借給上訴人(即被告)建廟使用,被上訴人於父親過世後,被上訴人得依民法第472條第1款規定,終止兩造間之使用借貸契約,請求上訴人應返還借用物。 第一審結果: 第一審原被告律師主張被上訴人之父已贈與上訴人,被上訴人非事實上處分權人,且房屋已...

遭兄弟姊妹起訴主張分配賣地款,律師協助獲判無協議存在

緣委任人被告藍太太與其他兄弟姐妹共七人於其父親死後,共同繼承其父親所遺留之多筆土地及建物,部份兄弟姐妹明知其父親所遺留之系爭土地與第三人賴先生存有糾紛。其後第三人賴先生對其藍太太及其他兄弟姐妹提告時,即有人主張兄弟姐妹應該該件官司所產生之費用平均分擔,若勝訴時,出賣該筆土地所獲得之價金亦應平均分配之...